中山大學2007年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
2006-12-20 15:05:09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
為拓寬選拔和培養優秀人才的渠道,鼓勵和吸引部分學習成績優良、智力超常、在全國相關學科競賽中成績優異的學生報考我校,根據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此辦法。
第一條 招收對象
凡符合教育部招收保送生條件,具有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我校保送生資格。(具體保送生條件請參照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
第二條 選錄程序
(一)我校成立保送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保送生的選錄工作。
(二)申請者可自薦或由中學推薦,向我辦提供以下書面證明材料:
1.《中山大學2007年保送生推薦表》;
2.個人陳述(學生本人撰寫并手抄);
3.中學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請務必提供符合保送資格的相關證明)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勢的材料;
4.體檢表的原件(由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開具)。
申請材料于2006年12月1日前(以郵戳為準)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請務必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一律不再退還,請預留備份)
(三)我校將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申請者將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綜合測試。獲得測試資格的學生我校將寄予測試通知,測試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四)保送生綜合測試采取筆試、面試及心理測試相結合的方式,對學生進行全面評價。測試時間初定為2006年12月中下旬,地點在中山大學南校區,考試費100元(測試報到時交)。具體測試時間、測試地點等相關信息將另行通知。
(五)非外語類保送生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填報臨床醫學專業的學生需加試化學;外語類專業保送生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本專業外語的筆試和口試)。面試將根據學生所填志愿,組織相關專家進行。
(六)專業志愿填報請參考《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專業目錄》。臨床醫學(八年制)和口腔醫學(七年制)專業不招收保送生。
(七)綜合測試合格者,專業安排將根據其所填志愿,綜合各項測試情況來確定。
(八)我校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預錄取保送生名單送其生源所在省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后,將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保送生錄取名單。
(九)已錄取的保送生,即使參加高考報考我校,我校亦不再更改錄取專業。
(十)我校相關專業的保送生可以參加中山大學“逸仙班”的選拔。
(十一)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在高考錄取期間寄發。
第三條 自薦或推薦人應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責,所在中學應將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條件要求以及獲得保送資格的學生名單予以公示。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學生的保送資格,暫停學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并通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
第四條 本實施辦法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五條 本實施辦法自2006年10月27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