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2007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2007-01-09 10:20:40本站原創
華僑大學是經教育部批準試辦高水平運動隊的高校之一。為發展高校競技體育運動,活躍校園文化體育生活,促進大中學之間在競技體育方面的交流,根據教育部關于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項目建設需要,華僑大學2007年將繼續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員。
一、招生對象
思想政治品德優秀,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具有本招生簡章限定項目體育特長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含)以上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書(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二、招生項目及招生計劃
1.招生項目:籃球、男子足球、田徑、羽毛球、游泳
2.招生人數:華僑大學2007年高水平運動員計劃招收不超過40人。
注:1.該招生計劃面向全國,各項目招生計劃視生源情況和項目需求確定。
2.未列出的運動項目2007年不招收高水平運動員。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1.文化考試報名: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均按相關省的有關規定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全國文化統考報名手續。
2.專業測試報名:請考生登錄(info.hqu.edu.cn/zsb/new/)下載并如實填寫《華僑大學2007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報名表》。然后將填寫的《華僑大學2007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報名表》及所要求呈交的材料郵寄至:福建泉州華僑大學招生處,郵編:362021。專業測試報名截止日期為2007年3月5日(以寄件日郵戳為準)。
3.學校將根據報名情況,在華僑大學相關網頁公布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并通知考生參加專業測試的時間和地點。
四、專業測試報到的時間、地點及審核手續
1.報到時間:參加測試的學生請于該項目測試的前一天(14:00-17:00)到華僑大學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
2.報到地點:華僑大學體育部。
3.資格審查:
參加測試的學生在報到時須攜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張及《華僑大學2007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報名表》,同時攜帶以下證件進行資格審查(考生的報名材料存檔,不予退還):
①帶有考生號的單位證明。考生應在當地參加省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取得考生號。
②身份證原件。沒有身份證的考生持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身份證號和近期免冠照片的戶籍證明。
③取得的運動員等級證書原件。
④運動成績證明(成績證明包括:獲獎證書、辦理運動員等級證書時用的秩序冊、成績冊,如果持復印件,必須在本人姓名處和復印件的每頁上加蓋發證單位公章)。
⑤學歷證明:應屆畢業生(未發畢業證者),持學校出具的證明;往屆生持畢業證書;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學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招生學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
4.資格審查通過的學生在 報名現場辦理照相、發放準考證等手續。
五、各項目測試時間、地點及測試內容
1.各項目測試時間、地點:3月20日于華僑大學
2.各項目測試內容:包括專項技術和身體素質,具體詳見《華僑大學2007年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內容.doc》
六、錄取原則
1.凡有意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同學均需先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
2.我校將根據考生參加我校專項水平測試的成績,擇優認定部分品學兼優、體育特長突出的考生,發給我校高水平運動員專業水平認證證書。
3.獲得我校專業水平認證證書的高水平運動員,本著自愿的原則,與我校簽訂《華僑大學2007年高水平運動員招考協議》。對于設置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測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必須在獲得相應的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后,方可簽訂上述協議。
4.與我校簽訂招考協議的高水平運動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予以錄取:
(1)體育專項二級測試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
(2)體育專項二級測試合格且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0%的,學校提出申請,報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按有關規定錄取。
(3)獲得一級運動員或運動健將稱號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考核標準不低于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考試的要求),成績合格者。
5.與我校簽訂招考協議的高水平運動員,在填報高考專業志愿時,可在我校規定的招生專業中選報專業志愿。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專業計劃單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
6.我校將在入學后對所錄取的學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者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七、學費標準
高水平運動員入學后根據所分配專業收費標準收費,學費標準為3900-4420元/年。到校后表現突出的運動員還將有機會享受“華僑大學姚加茂體育基金”獎勵。
八、約束及監督機制
1.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學校要將測試合格者名單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省級招辦要將考生信息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教育部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為:www.chsi.com.cn)對合格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錄取。
3.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要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九、其他
考生來校參加專業測試或文化考試時,學校不安排接站,往返路費、食宿費自理。
十、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華僑大學體育部:0595-22693589(9:00-11:30)
華僑大學招生處:0595-22695678,0595-22691575(傳真)
通信地址:福建泉州華僑大學招生處,郵編:362021。
有關信息敬請留意華僑大學相關網頁:
info.hqu.edu.cn/zsb/new/ (招生處)
info.hqu.edu.cn/tyb/(體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