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規定:在校學生醫保必須通過學校辦理
2007-09-01 10:10:47北京娛樂信報
從9月1日起,北京市在校學生和托幼機構兒童,參加大病醫療保險將必須統一通過學校和托幼機構來辦理,同時學校將負責采集本校學生的基本信息并代收50元的參保費用。北京市勞動保障局提醒,學生和兒童辦理參保的時間截止到9月30日,之后將不再辦理。にに
30日,北京市勞動保障局和市教委聯合召開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參保大會。北京市勞動保障局醫保處處長蔣繼元表示,本市自6月21日啟動“一老一小”參保以來,截至8月25日,已有近24萬老人和散居兒童在社保所辦理了參保手續,目前還沒有辦理參保的老人和散居兒童還可繼續到社保所辦理參保手續,截止日期為9月30日。
にに在校學生受暑假影響,只有部分學校進行了信息采集。因而從9月1日起,學生兒童參加大病醫保規定統一通過學校和托幼機構辦理,學生兒童醫保收費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學校將代收50元的參保費用。其中,托幼機構是指經教育行政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托兒所、幼兒園。學校和托幼機構為學生兒童辦理參保,代收保費,已被列為合理代收費項目。
にに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杜松澎介紹,和“少兒互助金”相比,“一小”醫保的政策支持力度更大,金額也更優惠。互助金最高報銷8萬,只有50%納入報銷范圍按比例報銷,而“一小”醫保超過650元起付線后,可報銷70%,最高可報銷17萬元。實行“一小”醫保后,少兒互助金也將納入醫保體系。にに
■提醒:
學生兒童登記參保信息錄入后,從托幼機構到小學、小升初、上大學等升學時,只要都在北京,就不用再重新辦理登記參保手續。具有北京市非農業戶籍在外省區市就讀的學生,沒有享受當地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可由學校開具就讀和無醫療保險證明,到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具有北京市非農業戶籍且年齡在22周歲以下的高考復讀生,可持當年參加高考的準考證和復讀學校開具的就讀證明,到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