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高考6月25日起填報志愿 日程安排公布
2009-05-08 11:09:40騰訊高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2009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工作,確保考生平安、順利填報志愿,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的目的是為了提高考生志愿滿足率,降低考生填報志愿風險,降低高分考生落榜率和新生報到流失率。該項工作貫徹安全平穩、公開透明、公正有序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全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的全面工作,對基層網上填報志愿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并負責協調內蒙古通信、電力、公安等相關部門對網上填報志愿工作提供保障。
第四條 各盟市、旗縣區應成立由教育、通信、電力等相關部門組成的網上填報志愿工作領導機構,具體負責本地區的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工作。
第五條 各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高中、完全中學、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應成立由聯絡組、指導教師組、技術指導組、后勤保障組等組成的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工作領導機構,校長負總責。
聯絡組:由三名以上責任心強、精通業務、熟練使用手機且能24小時開機的教師組成。主要負責在填報志愿期間查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網上填報志愿公告、接收網上填報志愿手機信息,并第一時間通知主管校長及各組指導教師。
指導教師組:網上填報志愿期間,中學應對考生實施分組管理。每組有一至兩名指導教師,指導教師負責提前通知、聯系本組所有考生,保證每一名考生及時參加網上填報志愿,并對考生填報志愿給予指導。
技術指導組:負責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期間計算機設備維護及填報技術指導。
后勤保障組:負責在網上填報志愿期間為本校考生提供食宿等配套服務。
第六條 各高級中等學校在網上填報志愿期間應按批次、按分數段對考生實施分組管理,即按各錄取批次的最低報考資格線對考生進行分組。一般情況下,各批次第一次網上填報志愿的資格分數控制在該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以后每次網上填報志愿將根據實際情況實施降低資格分數征集志愿,降分幅度一般在批次線下50分以內。各中學特別是農村牧區寄宿制中學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應提前一至二天將每批次符合條件的考生集中到學校,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考生都能順利進行網上填報志愿。
第七條 各高級中等學校為本校考生網上填報、網上查詢信息提供無償服務。各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要和當地通信企業合作設立“考生服務中心”,為本旗縣區“招辦報名”的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網上查詢信息提供有償服務。通信管理部門協調各承擔相關網絡服務的電信運營商,對中學和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上網提供技術支持和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