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醫藥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23:41:27成都中醫藥大學
2009年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章程
一、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成都中醫藥大學
辦學地點:
十二橋校區成都市金牛區十二橋路37號
高新西區校區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新創路8號
溫江校區成都市溫江區柳臺大道1166號
人南校區成都市武侯區人民南路四段15號
汪家拐校區成都市青羊區下汪家拐街16號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
辦學性質: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的省屬重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的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特點:學校成立于1956年,是全國最早創立的四所中醫藥高等院校之一。我校遵循“秉承傳統、崇尚創新突出特色強化優勢服務社會”的辦學理念,堅持“讓學生明確發展方向,讓學生得到發展機會,讓學生增強發展動力”的素質教育理念,致力于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基礎扎實,知識面寬,能力強、素質高的復合型高級人才。
二、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報考中醫學(針灸英語方向)和英語(中醫藥翻譯方向)專業、護理學(涉外方向)專業的考生需加試英語口語。
2、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3、建議報考本校護理學類本專科專業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2米;建議報考體育教育本科專業和社會體育本?茖I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建議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肝功能異常的考生慎報本校醫藥類相關專業;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的特殊性,建議肢體殘疾的考生慎報我校相關專業。
4、我校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招收(武術)高水平運動員資格,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專業錄取規則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工作的規定和我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我校對國家和各。ㄊ、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依據。對省級三好生、優秀學生干部、藝體特長生等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學校調閱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20%。招生計劃數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必須高于100%。
4、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對于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學生,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按學校的規定執行: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時,調劑到我校的考生有我校志愿的志愿級差為20分,無我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安排到未滿額的專業。
5、我校各專業錄取時按高考成績與專業志愿相結合的辦法(不采取志愿清或分數優先的方式),各專業的投檔分數級差為5分;與第一志愿同時投檔到學校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安排專業時,專業分數級差為15分。
6、考生所填報志愿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7、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按學校的規定執行:我校體育教育(保健體育方向)專業和社會體育本科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社會體育專科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四、錄取結果的公布時間和渠道
招生錄取結果將及時通過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網站和各。ㄊ、區)招辦向社會公布。
五、新生入學收費標準
我校各專業收費標準均以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為準。
六、獎學助學情況
1、學校對高考成績優異的學生設有新生獎學金。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成績高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錄取線五十分以上者,均有機會獲得新生獎學金。
2、學校為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制定了較完善的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和臨時困難補助等助學制度。
七、新生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等),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八、本章程自2009年招生錄取時開始施行,我校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適用本章程。
九、招生咨詢
有關我校各專業的詳細情況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了解和咨詢:
1.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網址:http://zsjy.cdutcm.edu.cn/zs/
2.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8-61800090028-61800099
十、本章程解釋權屬于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