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財經學院東方學院法學專業
2009-06-14 23:22:48浙江財經學院東方學院
法學專業主要為國家司法審判機關、政府經濟管理部門、大中型企業、律師事務所和其他社會服務中介機構培養法律工作者。本專業以法學教育為核心,結合經濟學、管理學的優勢,具有財經院校法學專業的鮮明特點。通過本專業學習,學生將形成系統的法學知識,熟悉國家法律和相關政策,掌握處理各類經濟與民商事法律事務的實際技能,成為法律與經濟相結合、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的法學人才。
主要專業課程:法理學、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經濟法、商法、稅法、知識產權法、合同法、金融法、會計法、證券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國際貿易法、WTO法律制度等。
本專業學位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本專業文理科學生兼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