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政府的建立
來源:高考網 2009-08-09 12:30:47
[標簽:啟蒙教育]
聯邦制國家的特點是:
第一,國家整體與組成部分之間是一種聯盟關系,聯邦政府行使國家 主權,是對外交往的主體。
第二,聯邦設有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行使國家最高權力,領導其聯邦成員。
第三,實行聯邦制的國家都認同于統一的聯邦憲法,遵從代表國家利益的統一法律。
第四,聯邦各成員國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機關,有自己的憲法、法律和國籍,管理本國內的財政、稅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務。
第五,聯邦和各成員國的權限劃分,由聯邦憲法規定。如果聯邦憲法與成員國的憲法發生沖突,以聯邦憲法和法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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