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80萬大學生將納入醫保
2009-08-29 14:26:10網絡資源
醫保體系最后一塊“真空地帶”即將被填補,今年秋季開學時,我省80多萬大學生將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日前,省政府出臺文件,要求加快推進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從制度上解決大學生醫療保障問題。
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這個舉措意味著,我省醫保將在制度上實現“全覆蓋”。
公辦民辦一視同仁
我省境內的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統稱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粕、全日制研究生,統一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范圍。
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僅全省12所民辦高校的在校生就有近30萬人,而根據文件精神,今年秋天后,這近30多萬大學生將與公辦高校的學生一樣,享受“醫保”。
繳費執行“中小學標準”
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按照我省各地同期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應標準執行。
以寧波的為例,2008年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個人繳納50元,政府補助50元。個人繳費原則上由大學生本人和家庭負擔,有條件的高校可對其繳費給予補助。
截至2008年11月底,寧波市23所高等院校(含4所技師學院、技校)中共有10.42萬名學生參保,參保率達85.4%。
給醫療待遇做加法
大學生參保后,如果住院或者患重癥尿毒癥透析、惡性腫瘤、精神病、血友病、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等特殊病種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統籌資金按比例支付。
根據測算,參保人員住院治療發生的符合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報銷比例在50%—70%之間,不低于各地規定的中小學生醫療保險待遇標準,比如寧波,最高可獲保10萬元。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之后,原有的“公費醫療”的財政補助并沒有縮水。
根據省政府的文件,大學生普通門診待遇,按照現有規定繼續執行。其中公辦學校所需資金,按照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在事業費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