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大學2008年國防生招生簡章
2009-09-01 00:19:15新浪考試
黑龍江大學本科招生網近日公布了2008年國防生招生簡章,特別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閱讀,詳細內容如下:
國防生是指根據軍隊建設需要,由部隊專門機構(選培辦)在簽約高校較低年級學生中選拔的培養對象,以及依托普通高校在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和保送生中招收培養的青年學生。國防生與駐校選培辦簽訂協議后,在校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在完成規定學業的同時,須參加統一組織的軍政訓練,達到培養目標,取得畢業資格和相應學位后,按協議辦理入伍手續并任命為軍隊干部。
一、報考國防生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必須是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符合《關于軍隊院校招生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志愿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后服從組織分配。
(三)品德優良,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四)年齡在二十周歲以下(截止當年八月三十一日)。
(五)身體健康,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二、報考國防生的程序
在高考志愿的零表填報黑龍江大學招收國防生規定的專業;參加戶口所在地武裝部組織的政審,填寫《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審查表》;政審合格者參加軍隊統一組織的面試;面試合格后參加體檢;政審、面試、體檢均合格參加高校統一錄取,被錄取的學生到高校報到后經復審復查合格者,鑒定協議后即確定為國防生。
三、對國防生的基本要求
(一)在完成學業的同時,必須按照軍隊的要求,利用雙休日、寒暑假應進行必要的軍政訓練,達到培養目標。
(二)畢業后必須按照協議服從分配到軍隊工作。
四、國防生的待遇
(一)國防生在校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國防獎學金是為了鼓勵和資助志愿從事國防事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而設立的國家義務性獎學金。國防獎學金由學費、雜費和生活補助費等三部分構成。目前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其中學費雜費共3000元,生活補助費2000元。
(二)國防生畢業到部隊報到后,即為軍隊干部。主要安排在沈陽軍區所屬部隊工作。其職級待遇為:博士生一般定為正營職(或專業技術十級)、授予少校軍銜(或文職六級);碩士生一般定為正連職(或專業技術十二級)、授予上尉軍銜(或文職七級);本科生一般定為副連職(或專業技術十三級),授予中尉軍銜(或文職八級)。
國防生可按教育部、總政治部聯合下發的《關于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報考碩士學位研究生若干問題的通知》精神,報考軍隊需要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如在畢業時直接考入,則保留學籍,到部隊工作1-2年后,再以軍隊干部身份返校學習。
五、國防生的淘汰
國防生在校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被淘汰:
(一)政治立場不堅定,有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論或行為,參加非法組織者。
(二)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受到司法和公安部門處罰者。
(三)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嚴重警告以上處分者。
(四)本人要求解除協議者;中途退學或轉學者。
(五)因主觀原因不能按學制時間完成學業、推遲畢業者;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未達到規定的軍政訓練大綱要求者。
(六)因身體原因,在一年內治療后仍不符合檢查標準者。
(七)其他不適合繼續作為培養對象者。
被淘汰的學生將終止協議,不再享受國防獎學金。
六、國防生違約處理辦法
在享受國防獎學金期間被淘汰或畢業時不履行協議的國防生,認定其為違約。違約者必須退還享受的國防獎學金,并應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處罰。因上述第(一)、(二)、(三)、(四)款原因被淘汰的學生,除退回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外,還必須交納一定數額的賠償金,個別情節嚴重的,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或追究法律責任;因上述第(五)款原因被淘汰的學生,需退還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因上述第(六)款原因被淘汰的學生,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可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