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海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2009-10-13 17:28:26河海大學招生辦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人才培養需要,河海大學2010年繼續招收保送生,選拔學有所長、品學兼優的學生。為嚴格保送生招生管理,保證保送生招生質量,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
具備符合教育部2010年規定的保送資格,品學兼優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其中外語類保送生,須為教育部規定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英語語種考生。
二、招生人數
招收保送生人數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
三、招生程序
1、報名方式:考生須在2009年12月10日前登錄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下載打印系統自動生成的《河海大學2010年招收保送生報名表》,并由所在中學簽署意見并蓋章后與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證明材料等在2009年12月10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用特快專遞郵寄(送)至河海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
郵寄地址: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
郵 編:211100 信封正面請注明“保送生報名材料”
2、資格確認:我校將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2009年12 月16日前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考生須參加我校2010年科學文化冬令營,與自主選拔考生統一參加測試。
3、報到測試時間:
2010年1月16日-17日(詳見冬令營具體時間安排)
4、測試地點:南京市西康路1號 河海大學校本部
5、測試內容:保送生測試內容包括文化基礎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文化基礎測試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和綜合能力。
學校將成立保送生測試專家組,負責保送生的測試工作,并對考生做出綜合評價。
6、認定與公示: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專家組考核意見、獲獎競賽學科和專業志愿,確定擬錄取名單和專業。保送生名單一經確定,學校將在有關媒體和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學校在規定時間將保送生擬錄取名單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按規定到有關省級招生辦辦理保送生錄取審批手續。未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名單內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四、錄取政策
1、獲得我校保送資格的考生,凡符合教育部有關競賽獲獎保送條件的,學校將滿足其填報的專業志愿(含基地強化班)。
2、獲得我校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考生,其錄取專業均為英語專業。
五、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六、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傳真)
七、本招生簡章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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