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滁州學院招生章程
2010-04-26 11:34:23滁州學院
一、學校全稱:滁州學院
二、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滁州位于京滬鐵路沿線,距南京50公里。學校有南北兩個校區。北校區:滁州市瑯琊西路2號;南校區:滁州市豐樂大道1528號。兩校區皆坐落于國家AAAA級旅游景區——瑯琊山風景區,與“天下第一名亭”的醉翁亭毗鄰。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一)在考生體檢合格和相關單科成績合格的情況下,本著公正、擇優的原則進行錄取。
1.對同批次投檔到我校、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盡可能尊重其專業志愿次序。在專業志愿次序相同的情況下,按從高分到低分原則錄取。最后對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錄入缺額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2.對同批次投檔到我校、且無專業志愿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將其錄取到缺額專業。對于專業未定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二)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1.安徽省藝術類考生在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下,按綜合分排名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0 文化成績÷文化滿分×300(其中文化成績包括政策加分)。
2.參加我校“校考”的湖南音樂類考生、江蘇美術類考生和山東藝術類考生,在符合該省報考條件的情況下,不分文理,一律按綜合分排名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滿分×80+高考(論壇)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20(其中文化成績包括政策加分,專業成績以我校“校考”成績為準)。
(三)安徽體育類考生在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下,以綜合分(參見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當年的相關規定)排名擇優錄取。
(四)以下專業對相關單科成績有特殊要求
1.報考英語(論壇)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統一安排的英語口試,口試成績須達到“良好”及以上等級,且英語單科成績要求如下:
報考英語專業(本科)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15分;
報考英語教育專業(專科)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00分;
報考商務英語專業(專科)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須不得低于95分。
2.報考小學教育專業(本科,英語方向)、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本科)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90分;
報考初等教育專業(專科,師范,英語方向)、涉外旅游專業(專科)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90分。
3.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本科)、財務管理(本科)、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本科)、地信息系統(本科)、測繪工程(本科)、地理科學(本科,師范)的考生,數學單科成績不得低于90分;
報考工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專業(專科)的考生,數學單科成績不得低于80分。
(五)國土信息工程系的三個專業(地理信息系統、地理科學和測繪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系的四個專業(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自動化和應用物理學)、數學系的兩個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實行大類招生。凡被這幾個專業錄取的新生先按系入學,前兩年不分專業,兩年后開始在系內選擇專業;錄取時的專業僅作為按系入學的依據。
(六)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執行,錄取時以投檔分為準。
六、頒發證書:學校名稱為滁州學院;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七、學費標準:均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八、外語語種:英語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它專業沒有語種限制,但進校后以英語安排教學。
九、考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十、聯系方式:
招生網主頁:http://public.chzu.edu.cn/zhshw
校園網主頁:http://www.chzu.edu.cn
招生咨詢熱線:0550—3518833
招生辦公電話:0550—3510048(傳真)
招生咨詢電子郵箱:zhaosheng@chzu.edu.cn
招生辦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豐樂大道1528號
郵政編碼:239012
招生監督電話:0550-3087952
十一、其他須知:本章程如與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規定相沖突,以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為準。
十二、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滁州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