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東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2)
2010-12-31 10:18:28山東省教育考試院
(二)非美術類專業考試
1.非美術類本科專業考試2011年仍由招生院校自主組織。
2.考生持身份證、《報考證》、院校準考證參加招生院校的藝術類專業考試。3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
3. 普通高校非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原則上不安排專業考試,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要求認可本校本科同類專業合格成績的院校,要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并在報送招生來源計劃時詳細說明。個別無法對應的高職(專科)專業,必須經我省批準后方可安排專業考試。
4. 各有關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審核公布的藝術類專業目錄執行。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含有藝術屬性的非藝術類專業,按《教育部關于公布普通高等學校可繼續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名單的通知》(教高函[2009]25號)文件執行。有關高校及專業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網址:www.chsi.com.cn)。上述文件規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
5.省內院校的非美術類本科專業考試由招生院校獨立或聯合進行。考試時間2月14日至2月28日,各招生院校在規定的時間內確定本校的考試時間。
全省考生報名結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網上上載全省藝術類考生基本信息,各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管理處索取密碼下載有關信息。
(三)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在山東考點考試
1.2011 年我省在濟南、青島、淄博、濰坊設立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凡經批準在我省進行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只能選擇上述1個統設考點安排1次專業考試。招生院校必須按《關于2011年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在山東組織專業考試與招生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與承辦市招考辦簽訂專業測試協議,報送、復核確認本校藝術類專業考試信息。協議的內容要具體,責任要明確,專業考試信息要準確、完備,測試專業必須與教育部審核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一致。
2.考試時間為2月14日至2月28日。各院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段內安排專業考試。
3.省外院校在我省考點進行的藝術類專業考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領導,考點所在市招考辦承辦。各承辦市要參照《山東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的要求,加強過程管理,嚴格考試程序,嚴肅考風考紀。
4.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向經批準在我省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發放密鑰文件(即密碼),沒有取得密鑰的院校不能在我省組織專業考試。各院校要做好密鑰文件的保管保密工作,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擔。來我省簽訂協議、主持考試的省外院校工作人員要攜帶學校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及我省發給的密鑰,一次性確定本校全部開考專業。凡委托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員來我省簽訂協議或組織考試的,一律不予接待。
5.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過程中,院校編制考試信息、考生報名、安排考場、打印院校準考證等環節,一律使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開發的程序軟件。承辦市招考辦在每個招生院校考試結束后,要將美術類專業試卷裝包、密封后交招生院校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參加該校專業考試的考生基本信息。
6.考試期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安排檢查組進行檢查。
(四)發放合格證
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試及評卷結束后,按專業招生計劃1:4的比例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并發放《2011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各學校要在《合格證》中明確注明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排名,并于4月15日前發送至考生,同時通過本校招生網站向社會公布。《合格證》中的專業代號、專業名稱必須與教育部高校招生來源計劃數據庫里的信息保持一致。
(五)報送合格考生庫
1. 省內院校于5月30日前、省外院校于6月5日前,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山東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結構》(以下簡稱《數據庫結構》)格式,以WEB方式將合格考生專業成績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管理處(《數據庫結構》、網址、密碼等另行通知)。各高校上報的數據庫里的專業代號、專業名稱必須與教育部高校招生來源計劃數據庫里的一致。
2.各招生院校報送的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必須符合要求,否則系統將拒絕接收。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關聯專業成績投檔,對因招生院校報送數據不及時或內容不準確而影響了考生的投檔或錄取,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六)報送考試數據
1.專業考試過程中,各承辦市招考辦和省內各招生院校要將當天的考試數據(數據要求另發),以電子郵件或文本傳真方式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郵箱:e37_pzek2@sdzs.gov.cn,自動傳真:0531-86162748)。
2. 專業測試結束一周內,各承辦市及省內高校要將《山東省201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考場記錄表》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監察室(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郵編:250011),考試總結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郵箱:e37_pzek1@sdz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