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通知(6)
2011-11-15 18:46:00甘肅教育考試院
附4
2012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學專業統一考試大綱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學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音樂學統考)是由合格的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普通高校根據考生的專業和文化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二、考試科目與計分辦法
(一)考試科目
1、主科:聲樂或器樂或理論作曲。
2、基本樂理。
3、音樂聽覺。
(二)計分辦法
總分滿分為100分,其中主科70%,基本樂理10%,音樂聽覺20%。
三、考試內容
(一)聲樂
聲樂主科考試為面試,無伴奏清唱,分美聲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態唱法四種。每位考生須演唱歌曲一首,曲目從《甘肅省聲樂專業高考規定曲目》(曲目附后)中選擇,通俗唱法和原生態唱法可不受該規定曲目的限制。鑒于聲樂考試不再使用全曲鋼琴伴奏,因此在考生演唱前只給出歌曲第一樂句的調高速度提示。(注:聲樂專業考生須提前準備所演唱歌曲的第一樂句樂譜“簡譜、五線譜均可”,并標明適合自己所演唱的準確調高。如歌曲中間有間奏引導的轉調,也請提供樂譜并注明所轉調高,以便鋼琴引導)。
(二)器樂
器樂主科考試為面試,分鍵盤樂器和非鍵盤樂器,鍵盤樂器類的考生須演奏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獨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鍵盤樂器類的考生須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中外不限)。每位考生考試限時約8分鐘左右,由于考試時間的限制,考試過程中主考有權要求考生從樂曲的某處開始或結束。
(三)理論作曲
1.理論作曲考試為筆試,時間長度三小時。
2.和聲寫作:為指定的聲部(高聲部或低聲部)配置四部和聲,寫作包括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和弦、轉位和弦以及離調和一級關系調轉調等。
3.歌曲寫作:以指定的樂句為主題,依照規定的曲式結構,為所給歌詞創作一首完整的歌曲。
4.織體寫作:按規定的音樂主題創作一首小型樂曲,織體寫作的類型包括鋼琴獨奏、弦樂四重奏、混聲四部合唱等,曲式結構不小于單三部曲式。
5.鋼琴演奏:演奏練習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車爾尼740練習曲);樂曲一首(程度約相當于業余十級水平)。
6.相關參考書目:《和聲學教程》斯波索賓等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作曲基礎教程》楊青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歌曲寫作教程》陳國權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曲式分析基礎教程》高為杰、陳丹布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音樂聽覺
1.音樂聽覺考試為筆試,采用錄音播放聽記方式,時間長度約40分鐘。
2.考試內容:
①音組(三到五個音為一組,含各種變化音);
②音程(含各種音程);
③和弦(包括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轉位形式);
④節奏(長度為四到十二小節左右,一般為二拍或三拍);
⑤旋律(長度為四到十二小節左右,一般在兩個升降號以內的調性范圍內)。
3.所聽記的音高范圍為小字組a至小字三組c之間。
4.每項內容彈奏前均用鋼琴音色給出國際標準音高,聽記內容彈奏三遍,特殊題目可彈奏四到五遍。
5.節奏聽記前使用鋼琴音色給出標準速度,后在a音上彈奏所要記錄的節奏型。記錄可采用五線譜音符標記法,也可采用“x”符號進行標記。
6.所有具有固定音高的考試內容,均采用五線譜方式記錄,使用簡譜記錄將適量扣分。
7.旋律聽記前使用鋼琴音色給出速律和標準音高。
(五)基本樂理
1.基本樂理考試為閉卷筆試,考試時間1小時。
2.考試內容包括“音及音高”、“音律”、“記譜法”、“調式”、“五聲調式”、“七聲調式”、“大小調式”、“調式(調性)分析”、“音程”、“和弦”、“節奏節拍”、“速度力度及其標記”、“轉調與轉調分析”、“調式變音與半音階”、“移調”、“各種裝飾音”、“音樂術語”等。
3.主要參考書目為李重光編《音樂理論基礎》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