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體育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6 16:10:57哈爾濱體育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結合哈爾濱體育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校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哈爾濱體育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三、辦學層次:碩士、本科、中專
四、學校代碼:10242
五、辦學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大成街1號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校設立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的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3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根據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學校按照政府制訂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費,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或學校下發的2013年新生報到須知。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