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是以信息與電子學科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項目和“211工程”項目重點建設高校之一。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促進教育均衡發展,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聯合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長安大學和陜西師范大學等4所部屬高校實施“攜手工程”,面向指定的832個貧困縣的縣及縣以下中學自主選拔農村戶籍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領導機構
“攜手工程”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二、招生計劃
“攜手工程”擬按我校2014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招生,面向指定的832個貧困縣所在的省份招收理工類考生。
三、報名條件
1.所在中學必須為指定的832個貧困縣的縣及縣以下中學;
2.報考考生應符合當年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必須為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具有上述中學三年連續學籍且實際在讀;
3.具有勤奮刻苦的品質和報國興業的遠大理想,品學兼優,身心健康。
對于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由所在中學統一校薦,每所中學可推薦5人左右,不接受考生個人自薦。校薦考生經初審合格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直接獲得復試資格。中學要認真審核推薦考生資格,并將選拔條件、推薦名單、初審合格名單及復試合格名單在學校顯要位置同步公示,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考生的復試資格,并取消該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四、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http://125.76.215.86/832
起止時間:2014年3月28日至4月10日。
【郵寄資料】(請務必按照以下順序裝訂,并由所在中學統一郵寄):
1.“攜手工程”校薦平臺網上推薦表(中學簽字蓋章,本人簽名);
2.2011年至2014年學籍證明,在讀證明(中學提供并加蓋公章);
3.戶口本復印件(農業戶籍頁、考生姓名頁),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4.高中階段成績單和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證明(中學蓋章)。
中學將推薦考生匯總表及考生報名資料統一郵寄,郵寄截止時間: 2014年4月10日(以郵戳日期為準)。郵寄地址: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安市太白南路2號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0071
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自留備份(建議使用中國郵政EMS快遞寄發)。
五、考核辦法
1.初審,由我校專家評審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高校將在本校招生網上公示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考生和各中學于4月16日及時登錄查看初審結果,高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2.考核,“攜手工程”將在2014年4月20日組織考核,考核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考生需于2014年4月19日持二代身份證原件到所選考點進行現場確認,并查看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等考試安排信息。
筆試科目為:數學、語文。面試重點考察學生學科發展潛質、創造思維能力。
“攜手工程”擬在以下省份和地市設立考點,符合審核條件的考生就近選擇考點參加相關考核,無需繳納報名考試費用。
考試考點:
①【陜西】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南校區(楊凌示范區邰城路3號)
②【陜西】安康學院(安康市育才路92號)
③【陜西】榆林學院(榆林市崇文路4號)
④【陜西】漢中龍崗中學(漢中市大河坎龍崗東路)
⑤【陜西】商洛中學(商洛市北新街西段)
⑥【四川】綿陽南山中學(四川省綿陽市南塔路3號)
⑦【河南】南陽師范學院西校區(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臥龍路1638號)
⑧【云南】云南師范大學(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號)
⑨【甘肅】天水師范學院(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藉河南路)
六、資格認定
在面試合格的基礎上,我校根據所報名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省份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確定合格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報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及中學公示,無異議者報教育部備案、公示。獲得資格考生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
七、錄取原則
1.獲得 “攜手工程”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2.傳統順序志愿和不完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考生須在院校第一志愿填報;完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考生須在院校志愿的A位置報考;單獨設置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考生須在該批次填報。其他志愿填報方式不享受加分。
3.符合“攜手工程”入選資格考生的高考成績(含省級招生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達到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服從專業調劑,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我校即予錄取。
4.考生可在本省2014年一批本科招生專業中選報,高考錄取時將結合考生專業志愿及我校招生計劃安排考生專業。
八、監督機制
1.學校在“攜手工程”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和申請工作。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已經取得學籍的,將予以注銷。在考試過程中有違反考試規定的學生,4所部屬高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反饋到考生所在中學和省招生考試院,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3.“攜手工程”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監督電話029-81891725
九、其他
1、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攜手工程”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咨詢方式:
聯系部門: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9-88204236; 029-88202267
聯系人:楊老師、侯老師、曹老師
電子郵箱:zsb@mail.xidian.edu.cn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b.xidian.edu.cn
2、本工作方案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若有與教育部相關規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關規定為準。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教育部政策執行。該工作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或提供錄取中介服務。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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