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西成人高考錄取照顧政策
2014-10-24 14:48:34廣西招生考試院
根據《2014年廣西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報名須知》得知,2014年廣西成人高考照顧政策已公布,以下是相關內容節選:
十、加分、降分照顧政策
為了更好地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和對先進模范人物的鼓勵政策,培養民族地區專業技術人才和少數民族干部,2014年我區成人高等學校繼續對老、少、 邊、山、窮縣(市)及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少數民族考生、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和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大齡青年以及艱苦行業的考生予以適當加分照顧。具體辦法如下:
(一)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自治區體育局審核并出具證明),錄取時可增加50分。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增加30分。
1.獲得國務院各部委、國家特大型企業和自治區部、委、辦、廳、局系統以及地區、地級市以上黨委、地區行署、地級市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模范(先進)教師”、“模范(優秀)黨員”稱號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者。
2.獲得自治區以上工、青、婦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三等功以上者。
4.恭城、龍勝、富川、融水、三江、金秀、大化、都安、環江、巴馬、羅城、隆林等12個民族自治縣和享受民族自治縣同等待遇的西林、凌云、資源3個縣以及防城港市的防城區、東興市的考生(含漢族考生)。
5.在全區范圍內(除南寧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區外)的瑤、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族等10個世居少數民族的考生。
6.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自治區體育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
7.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
8.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9.在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級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中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增加20分。
1.樂業、田陽、田東、田林、那坡、德保、靖西、平果、宜州、東蘭、鳳山、天峨、南丹、融安、象州、武宣、忻城、灌陽、馬山、上林、扶綏、寧 明、龍州、憑祥、大新、天等、隆安、昭平、蒙山、上思、防城港市港口區、百色市右江區、河池市金城江區、崇左市市江州區等34個山區縣(市轄區)和邊境縣 (市)的考生(含漢族考生)。
2.年滿25周歲(1989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的考生。
(四)除上述51個縣(市、區)外,區內其他市、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增加17分;南寧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增加15分。
(五)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以上享受照顧加分的考生在總分上線投檔后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六)報考農、林、水利、地質、礦業、公安、監所、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等專業,在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降分最大幅度不得超過20分。
(七)高校與企業、行業聯合辦學的相關專業、高起專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中醫學類和藥學類兩個一級學科除外)專業、中醫藥學專業和 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勞教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于相應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八)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享受降分照顧的考生,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