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何種成人高考考生可以享受照顧加分
2014-10-29 13:29:12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2006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辦法》中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可以得到照顧:
一是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二是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 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 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經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三是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1)獲得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 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3)解放軍、武警 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6)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 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7)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
除上述外,對于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教育部《2006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辦法》中規定,符合上述照顧政策的考生必須于報名時交驗相應的原始證件(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