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警官職業學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8-05-28 17:36:43陜西警官職業學院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
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部、公安部、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公安廳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學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并報考陜西警官職業學院的考生。
第三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3819,在陜招生代碼:8118,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辦學層次:高職(專科),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陜西警官職業學院,證書種類: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學制:三年。
第五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是陜西省人民政府舉辦、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由陜西省公安廳主管,陜西省教育廳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進行業務指導。學院主要實施公安、司法類高等職業學歷教育,同時作為全省公安、司法機關重要的培訓基地,承擔相關的培訓任務。
學院以應用型公安類院校為發展方向,圍繞陜西法治工作隊伍建設需要,立足為全省公安、司法系統服務,培養政治合格,具備專業知識和實戰能力,勝任基層公安、司法工作的應用型、職業型人才。
第六條 學院對學生實行警務化管理。
第七條 學校注冊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建工路50號。學院目前有兩個校區,其中浐灞校區位于西安市浐灞生態區啟源二路1號,雁塔校區位于西安市建工路50號。
2018級新生就讀地點在學院浐灞校區。
第八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29—68756878、68756872(傳真)
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態區啟源二路1號
郵政編碼:710021
學院官網網址:www.sxjgxy.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zhaosheng.sxjgxy.edu.cn
招生咨詢QQ:1260948707、1430096182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由學院有關領導、教務處、學生處、財務裝備處、后勤處、保衛處、警體部、各系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羅娟麗(教師代表)、陳燁(教師代表)、惠方泉(學生代表)、茍怡萱(學生代表)、盧建軍(校友代表)組成。負責研究決定學院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學院監察審計處參與、監督招生工作全過程。
第十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處,具體負責國家招生政策的貫徹執行及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章 招生專業、區域和計劃
第十一條 學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專業10個,其中公安類專業5個: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刑事偵查、信息網絡安全監察,非公安類專業5個:司法警務、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法律事務、法律文秘。
第十二條 2018年,學院公安類專業面向陜西省招生;非公安類專業面向陜西、河北、山西、安徽、山東、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4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第十三條 在陜西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省、分類型、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陜西省公安廳、陜西省教育廳審核,并經教育部備案后,及時、規范、準確地向社會公布。招生代碼及專業代號以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五章 招生條件
第十四條 報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刑事偵查、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等5個公安類專業考生的招生條件為:
(一)政治條件:考生的思想政治考核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的思想政治品德鑒定合格外,還須按照《公安院校招生政審工作暫行規定》,通過公安機關的政治審查。
(二)身體條件: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還須按照《關于做好2018年公安類院校及相關專業在陜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執行。
(三)體能條件:考生必須參加體能測試和面試,且成績合格,測試項目與合格標準以《關于做好2018年公安類院校及相關專業在陜招生工作的通知》為準。
第十五條 報考司法警務、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法律事務、法律文秘等5個非公安類專業考生的招生條件為:
(一)政治條件:考生的政治思想考核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的思想政治品德鑒定合格外,還須政治審查合格。
(二)身體條件: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以電子檔案中原始體檢表為依據,參照公安專業的身體要求執行。
(三)體能條件不做要求。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公安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十七條 學院對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作限制,本校外語教學課程只開設英語授課,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八條 學院認可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公安部有關規定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 公安類專業考生政治審查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體能測試和面試合格、高考成績達到陜西省高職(專科)提前批錄取分數線;非公安類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合格、高考成績達到高職專科批錄取分數線;并符合學院提檔要求,具有被錄取的資格。
第二十條 院校志愿錄取。對于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學院按省級招生辦投檔順序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省(直轄市、自治區),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滿額,則調閱第二志愿考生檔案,依此類推。
第二十一條 專業志愿錄取。對于進檔考生,按照“遵循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公安類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順次錄取第二、三志愿考生。非公安類專業錄取時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選擇。對未被志愿專業錄取且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學院根據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錄取期間,學院可以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及分專業報考情況,對分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二十三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關于做好2018年公安類院校及相關專業在陜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對所有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凡是弄虛作假和不符合國家教育部和公安部相關要求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凡被學院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限辦理報到注冊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考生錄取結果將通過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官網和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七章 收費及獎助學辦法
第二十六條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銀行《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的通知》及《陜西省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學院還開通綠色通道,建立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緩繳制度,以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七條 根據《陜西省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學院《學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和《學生獎學金評審辦法》,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申請、參評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
第二十八條 學院學費及住宿費標準按照陜西省物價部門的規定執行,學費:5500元∕學年,依據條件,住宿費在800—1200元/學年之間。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滿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且達到畢業要求,由學院統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畢業生電子注冊,頒發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后,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按照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公安部及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定為準,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