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7-11 08:37:31宜賓學院
宜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規范招生工作行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學 校 名 稱:宜賓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0641
學校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學 校 地址: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酒圣路8號
培 養 層 次:本科
辦 學 類 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 學 性 質:四川省省屬公辦
學 制:本科四年,專科三年
一、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紀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男女比例: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3、普通類專業:錄取過程嚴格按照分數優先原則(不計專業級差),錄取專業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及相關科目成績確定,同等情況擇優錄取。
4、藝術體育類專業:專業成績以各省(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為準,僅錄取專業與文化成績雙上省控線考生,在進檔考生中擇優錄取。
(1)美術類(按專業大類統一排序)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限招:聲樂招收民族、美聲,器樂招收鋼琴、竹笛、手風琴、古箏、小提琴。
(3)體育教育(包含本科和專科)、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廣播電視編導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5、英語、日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且加試口語合格的考生。其余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二、招生計劃的分配及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結合國家政策要求,統籌考慮往年生源質量、計劃數量等為主要依據制定各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審定,并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預留計劃的使用通過集體研究決定,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區、市)使用。
三、身體健康要求
報考我院的考生身體狀況需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省招考委、教育廳相關文件的要求。
四、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學校名稱為“宜賓學院”畢業證書,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學校為宜賓學院。
五、收費標準
1、學費
(1)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每生每年10000元;(2)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設計專業每生每年6000元;(3)汽車服務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機械電子工程、化學、應用化學、制藥工程、材料化學、生物科學、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軟件工程、質量管理工程、環境工程、安全技術與管理、應用生物科學、動植物檢疫、應用心理學專業每生每年4100元;﹙4﹚美術學、音樂學專業每生每年5000元;﹙5﹚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廣播電視學、語文教育、英語、日語、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公共關系學、法學、社會工作、知識產權、法律事務、學前教育(本科、專科)、小學教育、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體育教育(本科、專科)、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茶學、農學、數學教育專業每生每年3700元。
2、住宿費
600—1000元/人·年。
六、資助政策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校形成了完整的以獎、助、貸、勤、補為主的多元化資助幫扶體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通過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多種途徑緩解經濟壓力并順利完成學業。具體資助政策及程序詳見宜賓學院學生工作部(處)網站:http://dep.yibinu.cn/xsc/xszz/Index.asp
七、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31-3545029(兼傳真) 0831-3530929 0831-3553172
郵政編碼:644000
學校網址:http://www.yibin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w.yibinu.edu.cn
Email :ybxy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