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語文教案:《中國建筑的特征》優秀教案設計
來源:查字典語文網 2018-11-11 15:53:06
教學設計[教學目標]
1.關注現代建筑的變革發展。
2.理解大師的科學思想,培育科學精神。[教學重點難點]
重點:課題研究。
難點:課題選擇。[教學過程]
一、重點選擇家鄉保存完好的傳統建筑
二、有條件的地方,可請專家重點介紹城市建筑的歷史、現狀及發展,如上海外灘、小陸家嘴金融貿易區現代樓宇區,石庫門里弄、城隍廟老城廂,陸家嘴陳氏祠堂等
1.課余集中分組或個人自行考察。
2.確定考察課題、建筑名稱、考察方式、考察內容。
3.寫出考察報告。
4.課堂交流。
參考課題
1.一座典型的中國古代建筑——記×××××
2.從城市文化的變遷看石庫門建筑
3.由杜牧《阿房宮賦》中的宮殿描寫談起
4.飛檐的裝飾美
5.青瓦·紅墻·浮雕
6.莊嚴的人民英雄紀念碑
或選擇自己熟悉的家鄉建筑。自行確定課題。
交流
教師認真批閱學生的考察報告,并選擇個性鮮明、材料詳實的考察報告,課上交流。以梁思成《中國建筑的特征》一文為載體,結合社會實踐活動,探討中國建筑的傳統風格和現代風格的交融,探究中國建筑美學的內涵和現實意義,提升學生的審美意識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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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思成
梁思成(1901~1972),我國著名建筑學家,清華大學教授,中國共產黨黨員,籍貫廣東省新會縣。1901年4月20日出生于日本,1915~1923年就讀于北京清華學校,1924年赴美留學人康乃爾大學,不久轉學入賓夕法尼亞大學建筑系,1927年獲賓夕法尼亞大學建筑系碩士,1927至1928年在哈佛大學美術研究院學習。1928年回國,到沈陽東北大學創辦了建筑系,并任教授兼系主任,直到1931年。1931~1946年擔任中國營造學社研究員、法式部主任。1941年還擔任前中央研究院研究員。1946年為清華大學創辦了建筑系,擔任教授兼系主任到1972年。在這期間。還曾于1946年11月、1947年6月,應美國耶魯大學之聘為訪問教授。1947年1月~1947年6月,作為中國代表擔任聯合國大廈設計委員會顧問。1948年獲得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榮譽博士學位。解放后,于1952年加入中國民主同盟,195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當選為第一、二、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政協常務委員會委員及民盟中央常委等職。歷任北京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城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建筑學會副理事長、北京土建學會理事長、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學部委員、中國建筑科學院建筑歷史理論研究室主任、首都人民英雄紀念碑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全國科學普及協會北京分會副會長等職,1972年1月9日病逝于北京。
梁思成教授長期從事建筑教育事業,對建筑教育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
在學術研究方面,梁思成教授自20世紀30年代起,對我國古代建筑進行了系統的調查研究,他生前寫的許多有關中國古代建筑的專著和論文,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
梁思成教授還以巨大的政治熱情,對北京市的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提出很多重要的建議,并參加了北京市城市規劃工作,參加了國徽的設計和人民英雄紀;念碑、揚州鑒真和尚紀念堂等建筑的設計工作,對建筑設計的民族形式進行了探索。
梁思成教授,是我國最早用科學方法調查研究古代建筑和整理建筑文獻的學者之一。他的學術著述,引起子中外學者的重視,他的著述是我國建筑界的一份寶貴遺產。
2.梁思成論中國建筑之主要特征
(1)于結構取法及發展方面之特征,有以下可注意者四點:
①中國始終保持木材為主要建筑材料,故其形式為木造結構之直接表現。其在結構方面之努力,則盡木材應用之能事,以臻實際之需要,而同時完成其本身完美之形體。匠師既重視傳統經驗,又忠于材料之應用,故中國木構因歷代之演變,乃形成遵古之藝術。
②歷用構架制之結構原則既以木材為主,此結構原則乃為“梁柱式建筑”之“構架制”。
③以斗拱為結構之關鍵,并為度量單位在木構架之橫梁及立柱間過渡處,施橫材方木相互壘疊,前后伸出作“斗拱”,與屋頂結構有密切關系,其功用在以伸出之拱承受上部結構之荷載,轉納于下部之立柱上,故為大建筑物所必用。一系統之建筑自有其一定之法式.如語言之有文法與詞匯,中國建筑則以柱額、斗拱、梁、搏、瓦、檐為其“詞匯”,施用柱額、斗拱、梁、搏等之法式為其“文法”。雖磚石之建筑物,如漢闕佛塔等,率多疊砌雕鑿,仿木架斗拱形制。斗拱之組織與比例大小,歷代不同,每可借其結構演變之序,以鑒定建筑物之年代,故對于斗拱之認識,實為研究中國建筑者所必具之基礎知識。
④外部輪廓之特異。外部特征明顯,迥異于他系建筑,乃造成其自身風格之特素。中國建筑之外輪廓予人以優美之印象,且富于吸引力。
(2)屬于環境思想方面,與其他建筑之歷史背景迥然不同者,至少有以下可注意者四:
①不求原物長存之觀念。此建筑系統之壽命,雖已可追溯至四千年以上,而地面所遺實物,其最古者,雖待考之先秦土垣殘基之類,已屬鳳毛麟角,次者如漢唐石闕磚塔,不止年代較近,且亦非可以居止之殿堂。蓋中國自始即未有如古埃及刻意求永久不滅之工程,欲以人工與自然物體竟久存之實,且既安于新陳代謝之理,以自然生滅為定律;視建筑且如被服輿馬,時得而更換之;未嘗患原物之久暫,無使其永不殘破之野心。
②建筑活動受道德觀念之制裁。古代統治階級崇尚儉德。而其建置,皆征發民役經營,故以建筑為勞民害農之事,壇社宗廟,城闕朝市,雖尊為宗法、儀禮、制度之依歸,而宮館、臺榭、第宅、園林,則抑為君王驕奢,臣民侈僭之征兆。古史記載或不美其事,或不詳其實,恒因其奢侈逾制始略舉以警后世,示其“非禮”;其記述非為敘述建筑形狀方法而作也。此種尚儉德,詘巧麗營建之風,加以階級等第嚴格之規定,遂使建筑活動以節約單純為是。
③著重布置之規制。古之政治尚典章制度,至儒教興盛,尤重禮儀。故先秦兩漢傳記所載建筑,率重其名稱方位,部署規制,鮮涉殿堂之結構。嗣后建筑之見于史籍者,多見于五行志及禮儀志中。記宮苑寺觀亦皆詳其平面部署制度,而略其立面形狀及結構。均足以證明政治、宗法:風俗、禮儀、佛道、風水等中國思想精神之寄托于建筑平面之……分布上者,固尤深于其他單位構成之因素也。結構所產生立體形貌之感人處,則多見于文章詩賦之贊頌中。
④建筑之術,師徒傳授,不重書籍。建筑在我國素稱匠學,非士大夫之事。蓋建筑之術,已臻繁復,非受實際訓練,畢生役其事者,無能為力,非若其他文藝,為士人子弟茶余酒后所得而兼也。然匠人每暗于文字,故賴口授實習,傳其衣缽,而不重書籍。數千年來古籍中,傳世術書,惟宋清兩朝官刊各一部耳。(摘自梁思成《中國建筑藝術圖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