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2)
2019-01-09 09:47:18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六、錄取批次設置
江蘇省藝術類專業按專業考試方式的不同,繼續設置傳統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種。錄取批次設置為提前錄取本科院校、高職(專科)院校兩大批次,其中,提前本科批次下設3小批。
1.提前錄取本科院校。
第1小批: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愿設置。
第2小批: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愿設置。
第3小批:除藝術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愿設置。
2.高職(專科)院校。
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愿設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愿設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或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中選擇其一填報。
藝術提前本科、藝術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結束后,各設立一個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傳統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選擇其一填報。
七、劃線辦法
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江蘇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將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分別確定文化和專業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文化和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在錄取前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其他省內外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高校,江蘇高校招生委員會將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確定文化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八、填報志愿
對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愿設置,其中平行志愿包含8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包含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志愿;對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愿設置,每個錄取批次設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志愿。
參加全省專業統考且成績達到規定要求的考生,可以填報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參加專業校考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只能填報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志愿,其專業考試成績只適用相關校考合格高校。
考生填報高校和專業志愿時,應根據本人專業考試合格情況、高校及專業提出的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成績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體檢結論等情況,慎重選擇,準確填報。
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藝術類考生可填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藝術類考生不得兼報同批次體育類、定向培養士官的院校志愿;藝術類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美術類、音樂類以及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同批次之間不得同時填報。
九、錄取
各招生院校的錄取原則、辦法須在招生工作開始前報院校主管部門核準并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一)投檔規則
根據專業考試方式的不同,分別采取不同的投檔規則。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檔規則投檔;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按傳統院校志愿的投檔規則投檔。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檔原則:將省控線上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排序,逐個檢索每個考生所填報的院校志愿,只要被檢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并負責對退檔考生的解釋工作。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后,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檔機會。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檔,也不再被補投到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同分排序規則:在投檔過程中,如總分相同,則依次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檔。
1.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
美術類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對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計劃數的105%,按照“滿足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投檔。
音樂類專業:對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分聲樂、器樂,按專業分及不大于招生計劃數的105%,按照“滿足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專業總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投檔。
2.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高校
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相關招生高校自行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投檔。
其他校考高校,對文化分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投檔。
藝術提前本科第1小批錄取高校,需通過江蘇省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系統,下載報考本校的考生信息。正式錄取一律以從網上錄取系統下載的考生電子檔案為準。
(二)錄取辦法
高校對進檔考生,根據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和標準以及有關招生政策,自主、擇優錄取。
其他未盡事宜,按江蘇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見執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1.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執行院校名單
2.江蘇省2019年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涵蓋專業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