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3)
2019-04-06 09:51:48網絡整理
第十四條考試辦法:
(一)普高類
考試由文化素質測試、技術科目測試兩部分組成,總分750分。
考試科目 |
考試內容 |
考試分值 |
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 |
文化素質測試 |
語文 |
150分 |
2019年3月16日至17日 (詳見準考證) |
區縣考點 (詳見準考證) |
數學(文/理)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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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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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科目測試 |
信息技術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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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術 |
150分 |
(二)中職類
(1)高職專科對口招生
考試由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總分750分。其中職業技能測試包含專業綜合理論、專業技能兩部分。
考試科目 |
考試內容 |
考試分值 |
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 |
文化素質測試 |
語文 |
100分 |
2019年3月16日上午 (詳見準考證) |
區縣考點 (詳見準考證) |
數學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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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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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測試 |
專業綜合理論 |
200分 |
2019年3月16日下午 (詳見準考證) |
區縣考點 (詳見準考證) |
專業技能 |
250分 |
2019年3月9日至10日 (詳見準考證) |
考點院校 (詳見準考證) |
(2)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
考試由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組成,總分750分。
考試科目 |
考試內容 |
考試分值 |
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 |
文化素質測試 |
語文 |
100分 |
2019年3月16日上午 (詳見準考證) |
區縣考點 (詳見準考證) |
數學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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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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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測試 |
專業理論筆試 |
450分 |
2019年1月5日至3月20日 |
中職階段所讀學校校內 |
專業技能實作 |
第十五條免試條件:
(一)在學習期間參加教育部主辦和聯辦或認定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我校對口專業類,免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測試。
(二)在重慶市教委主辦和聯辦的市級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報考我校對口專業類,免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測試。
(三)已取得國家承認的普通專科以上學歷,就讀第二專科教育學歷者,免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測試。
考生如同時獲得多項獎勵的不重復累計,按分值最高項計入。具有職業技能測試免試資格的考生,如參加了職業技能測試,以較高的成績項計入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持獲獎證書原件向區縣考試機構提出申請,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匯總報重慶市教委資格審核公示后在統一錄取期間實施錄取。
第六章 成績查詢與劃線
第十六條成績查詢:考生可于2019年3月底(具體時間由市教育考試院確定并公布)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www.cqksy.cn)或重慶招考信息網(www.cqzk.com.cn)查詢成績。
第十七條 成績劃線:重慶市教委根據2019年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等因素按不同招生類型劃定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重慶市教委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通過媒體和相關網站公布。
第七章 志愿填報
第十八條 志愿填報對象:
1、普高類:限在2019年高考報名中報名參加高職分類生的普通類考生填報。
2、中職類
(1)高職專科對口招生:限2019年高考報名中的高職對口類考生填報。
(2)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考生無需填報志愿。
第十九條志愿設置:
1、普高類:高職專科批設置50個志愿。
2、中職類:高職專科批設置50個志愿。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不設志愿。
第二十條填報方式: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志愿填報采用網上填報方式,安排在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具體時間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公布)。
第二十一條填報提醒:
2019年重慶市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實施“一檔多投”的錄取方式。為提高被我校錄取的機會,建議考生將我校志愿填報在最前面。如遇錄取時計劃未滿額,我校參加重慶市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八章 錄取規則與查詢
第二十二條 錄取模式:
(一)錄取程序:
第一步:投檔。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劃定的各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所有線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檔。
第二步:閱檔。高校接到投放給本校的考生檔案后,根據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標準,包括專業對學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等,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志愿進行退檔,并將結果上傳到市教育考試院。
第三步:錄取。市教育考試院對高校上傳的結果審核無誤后,批準高校退檔考生志愿。然后對所有未退檔考生志愿,以專業為單位對所有填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進行排序,由系統自動撮合確認錄取結果。撮合過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專業計劃數內的,自動確定考生最小志愿號的志愿為錄取志愿,大于錄取志愿號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遞補。反復以上撮合過程,確定最終錄取結果,一個考生只能錄取到一個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