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4)
2019-04-06 16:50:20網絡整理
(六)考試地點
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號)。
六、招生錄取
(一)錄取規則
1.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和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類別劃定總分、文化考試成績和綜合測試成績的控制線。
2.在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成績雙上線的考生中,按照總成績,分類分專業按志愿優先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果出現總分相同情況,按下列規則錄取:
1)普高類考生,按文化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2)中職類、藝術(美術)類(除藝術設計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按綜合測試成績、文化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3)藝術設計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按綜合測試成績、文化考試的英語、語文、數學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3.對文藝、體育特長生及服裝表演專業考生,在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照文藝、體育及服裝表演專業專項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若出現專項綜合測試成績相同情況,則按文化考試的總分、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排序,依次錄取。各專業錄取特長生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8名。
4.若出現分類和專業計劃不平衡情況時,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進行計劃調整;分類分專業錄取比例不超過80%。
5.考生必須全部參加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方具有錄取資格。
(二)免試生錄取
中職生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并獲得一、二、三等獎獎項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提出免試申請,經省教育廳、省考試院資格審查、我校公示后,可免試錄取;申請考生須參加我校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
(三)擬錄取公示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http://zs.cdtc.edu.cn/)首頁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加分政策
(一)高中階段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優秀獎、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二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加20分;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加10分。
(二)三州十七縣兩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20分,其漢族考生加10分,攀枝花市東區、西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其漢族考生加5分;其他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三)加分方式:在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成績上,分別加50%的加分。
八、實施進程安排
(一)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前,登錄四川省考試院網站(www.sceea.cn),填報學校志愿。
(二)2019年3月19日8:00--25日18:00前,登錄我校網站(zs.cdtc.edu.cn),填報專業志愿,并在網上完成繳費,報名考試費為130元/生。
(三)2019年3月28日前,在學校招生網上查詢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信息。
(四)2019年3月29日,8:30-17:00,完成專業志愿填報并繳費的考生到學校報到。
1.考生報到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提供本人簽名確認的《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單獨招生報名表》;
(2)二代身份證原件;
(3)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考生,需要提供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含文件號的批準文件復印件;足球、籃球等五項體育運動,舞蹈、聲樂、器樂、主持和表演類共四類取得的等級證書、競賽獲獎證書、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文藝體育特長、服裝表演專業及申請免試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現場確認,或參加現場測試。
2.簽訂《單獨招生考生承諾書》、《誠信考試承諾書》。
3.核發《準考證》、熟悉考場。
(五)2019年3月30日9:00-18:00,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
(六)2019年4月3日,考生可在學校招生網上查詢本人綜合考試成績。
2019年4月3日下午4:00前,凡對成績有疑問需復查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到學校招就處登記復查,逾期不再受理。
(七)2019年4月5日,學校招生網公布各類最低控制線、各專業錄取線。
(八)2019年4月5日至11日,學校招生網公示擬錄取名單。凡擬錄取考生要放棄錄取的,必須在4月9日下午4:00前本人持有效證件到學校辦理相關手續。
(九)2019年4月12日12:00前,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十)2019年5月下旬后,寄發錄取通知書。
九、違規處理
(一)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考單獨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二)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三)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四)新生注冊和復查。經我校單獨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通知的時間內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其他事宜
(一)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四川省普通高考類招生計劃。
(二)我校單獨招生的收費標準(含學費、住宿費等)嚴格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批準的文件執行。
(三)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費項目外,我校在單獨招生錄取工作中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四)我校單獨招生錄取工作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
(五)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后正式公布的為準,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十一、學校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學校招生就業處
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號 郵政編碼:611731
咨詢電話:028-86080753、87843209、87846405(傳真) 監督電話:028-87843483
咨詢QQ:458072049、453088415
學校招生網:http://zs.cd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