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學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5 20:17:02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1、學校全稱:佳木斯大學
2、校址: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學府街148號
3、辦學類型: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錄取規則
(1)按照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生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3)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我校按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同一專業志愿錄取原則為文化課達到省最低控制線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5)學前教育專業錄取辦法:我校按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同一專業志愿錄取原則為專業課達到省劃定的合格線,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6)專業安排原則:專業清原則分配專業,即按照分數從高到低先安排第一專業志愿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 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與其所報專業相近或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7)各省的各種照顧政策(加分)我校均承認,但在專業安排時不考慮照顧分數。
(8)外語語種要求:英語、英語(S)只招英語考生,俄語(零起點)招收英語、俄語考生,日語招收英語、日語考生,非零起點俄語專業只招俄語考生,其它專業沒有語種限制。
(9)對單科成績不作要求。
(10)各專業錄取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11)考生的健康狀況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6、學費標準:我校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下發的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學費。
7、招生計劃:2010年全國31個省市招生5850人,詳細計劃見招生計劃表。
8、學生按學校規定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后,達到畢業要求者,由學校頒發佳木斯大學畢業證書,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佳木斯大學學士學位。
9、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