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5 15:36:26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號)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學校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路3050號
我校現有2個校區,分別為北校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路3050號)、南校區(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泰來街街59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我校共有本科專業35個,專科(高職)專業15個。2010年招生的本科專業29個,專科(高職)專業9個。
第六條 2010年我校計劃招生2490人,其中本科2090人,高職400人。
第七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招生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其他專業無特殊要求。
第九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無特殊要求。
第十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各專業招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其中旅游管理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說明:1、招生錄取以各省區高考總分成績排隊,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績排隊。
2、以“志愿清”為原則進行投檔;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數無級差要求。
3、進檔考生專業確定采取“分數優先”方式。
4、招生錄取個別專業受限科目及成績要求:英語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編輯出版學專業要求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漢語言文學專業要求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其它專業無單科成績限制。
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和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限招英語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語種。
6、分省分專業計劃、學費標準詳見各省招生計劃,學費標準如有變動按吉林省有關部門文件執行。
7、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參加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者,由我校發給專業考試合格證,考生憑此合格證可在當地招生辦公室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志愿,吉林省考生承認省聯考成績,參加201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考試。
總分為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與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相加(即:總分=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無語種和單科成績要求。
對已通過各省藝術類文化課最低線、專業課成績前三名者,給予優先錄取的待遇。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如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ltiet.net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凱旋路3050號
郵編:130052
聯系電話:0431-86908039
聯系人:王鑫
第四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十三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五章 學位授予
第十四條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高職高專升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并加注“專科起點本科”字樣;達到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自考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教育學專業、教育技術學專業、漢語言文學專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工業設計專業、生物工程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行政管理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材料成型與控制工程專業、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財務管理專業、市場營銷專業、旅游管理專業、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自動化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通信工程專業、電子信息工程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美術學專業、藝術設計專業、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動畫專業、編輯出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專科(高職)專業: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服裝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會計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電子商務專業、會計電算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人物形象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語言文化類(中外合作辦學)旅游日語(酒店方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