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師范學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5 16:14:18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通化師范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學校辦學層次:本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育才路950號(我院設有兩個分院。通化分院:通化市東昌區文明路1078號;白山分院:白山市渾江大街76號)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我校共有本科專業36個,專科(高職)專業8個。2010年招生的本科專業33個,?(高職)專業6個。(其中初等教育?茖I辦學地點在通化分院或白山分院)
第六條2010年我校招生計劃3095人,其中本科2695人,高職(專科)400人。
第七條在有關省(區、市)招生人數,詳見教育部審定的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生源計劃。
第三章招生說明
第八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信息與計算科學、英語、商務英語、初等教育(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日語、朝鮮語專業考生可以零起點,朝鮮語專業要求是高考非朝鮮語答卷的考生。
第九條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不限。
第十條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復查不合格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報考美術學、藝術設計專業考生須無色盲、色弱。
第十一條錄取規則
1.對報考我院進入各省錄取線的考生,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考生,當第一志愿不足時,可依次錄取其它志愿考生,錄取時按120%比例提檔。實行平行志愿的按平行志愿錄取規則錄取。
2.專業錄取時按照總分由高到低和專業順序由先至后的原則:一、二專業志愿級差5分,二、三專業志愿級差5分,其他專業志愿為平行志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并兼顧相關科目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滿額為止;對于總分低于所報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3.藝術類專業,對取得我校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證(吉林省內考生報考美術學、藝術設計專業取得省內統考合格證)并達到各省藝術類最低分數線。
美術學、藝術設計專業錄取:按文化課成績的30%與專業課成績的70%加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外省加試(?)專業課成績前三名者,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省藝術類最低分數線后,優先錄取。吉林省內考生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錄。喊次幕n成績的30%與專業課成績的70%加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前三名者,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省藝術類最低分數線后,優先錄取。
文理兼招(混合投檔)專業,如本科最低控制線不同時,錄取時文化課分數按文理科控制線之差進行校正后排序錄取(例:如文科線高于理科線X分,則理科文化課成績均加上X分后進行折算排序錄取)。
藝術類按折算后分數,一、二專業志愿級差為2分。
4.體育教育專業、社會體育專業文化課和專業課都合格的考生,先按專業課從高分到低分錄取50%,再按文化課從高分到低分錄取50%.
第十二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thn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育才路950號郵編:134002
聯系電話:0435-3208020
聯系人:車喜全
第四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十三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通化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或高職畢業證書。
第五章學位授予
第十四條畢業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通化師范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由通化師范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對外漢語、歷史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地理科學、心理學、教育技術學3500元/年;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營銷、旅游管理、財務管理、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技術、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3800元/年;中藥學、藥物制劑4000元/年;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法學4200元/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計算科學4400元/年;英語、日語、朝鮮語4600元/年;美術學、藝術設計5400元/年;音樂學6200元/年;音樂表演9000元/年。
高職(?)專業:生物技術及應用、市場營銷、酒店管理3500元/年;藥物制劑技術3700元/年;商務英語、初等教育(英語)4300元/年;初等教育(語文)、初等教育(數學)33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