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業大學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5 18:42:04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長春工業大學。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延安大街2055號。目前學校有兩個校區:南湖校區(長春市朝陽區延安大街2055號),林園校區(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修正路229號。)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我校共有本科專業49個,?(高職)專業36個。2010年招生的本科專業46個,?(高職)專業11個。
第六條 2010年我校招生計劃5194人,其中本科3514人,?(高職)1680人。
第七條 在有關省(區、市)招生人數,詳見教育部審定的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生源計劃。
第三章 招生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本科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教育技術學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電子商務專業、英語專業、日語專業、俄語專業、軟件工程專業只招英語考生; 國防生只招英語考生; 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高職)專業:商務英語專業、證券投資與管理專業、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網絡系統管理專業、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信息安全技術專業、軟件技術專業、圖形圖像制作專業、電子商務專業、數控技術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第九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除國防生外,我校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國防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學校最大調檔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具體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即:首先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逐個檢索投檔,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時,檢索其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當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順序:理科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文科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
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其英語高考成績不低于90分(江蘇考生72分)。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取得我校?己细褡C(我校不組織校考的省統考合格),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如下:
美術類專業:綜合分=文化課成績總分×60%+專業課成績總分。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綜合分=文化課成績總分+專業課成績總分。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9]33號)精神,嚴格執行《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辦法》。
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選拔培養軍隊后備干部(國防生)的錄取原則按總政治部和教育部規定執行。
根據《江蘇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文件規定,我校對江蘇考生的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要求,選測科目等級不得低于“C”,對進檔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辦法錄取。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順序:理科類為數學、外語、語文;文科類為語文、外語、數學。
對加分或減分照顧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cut.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延安大街2055號(郵編:130012)。
聯系電話:0431-85914753
聯系人:長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第四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十三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長春工業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五章 學位授予
第十四條 符合《長春工業大學本科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試行)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工業大學授予學士學位。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專業、工業設計專業、機械電子工程專業、金屬材料工程專業、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環境工程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生物技術專業、生物工程專業、化學專業、統計學專業、教育技術學專業、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社會工作專業、紡織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工業工程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工商管理專業、市場營銷專業、電子商務專業、會計學專業、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制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自動化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生物醫學工程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電子信息工程專業、網絡工程專業、軟件工程專業、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金融學專業、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英語專業、日語專業、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藝術設計專業、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高職(?)專業: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