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學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5 20:55:52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一、學校概況
校名全稱為燕山大學,部標代碼為10216,英文名稱為“Yanshan University”。燕山大學是中央與地方共建、以河北省管理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也是工信部、國防科工局和河北省共建的重點大學。
燕山大學以工為主,以重型機械及裝備為學科特色,文、理、經、管、法、教等多學科協調發展。
培養層次: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校址: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
二、2010年招生計劃
燕山大學2010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黑龍江等全國30個省市計劃招收本科生4260名,其中含藝術類(美術、音樂)、國防生、社會體育和少數民族預科班。
三、錄取原則
1、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含國防生、藝術類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德智體美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2、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依次分配專業,不設專業級差;進檔考生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錄取條件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相應專業錄取,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果有缺額計劃,按各省招委政策進行征集志愿。
對于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可以錄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不設志愿級差。
3、對于江蘇省考生,我校錄取原則是:先等級后分數,且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科目等級在2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
4、對于實行高考改革地區,在遵守所在省相關規定基礎上以我校錄取原則為準。
5、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6、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國防生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體格檢查標準》。
7、報考英語專業考生要有所在省口語加試成績。學校部分專業對考生高考應試語種及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的要求詳見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招生計劃中的有關說明。
8、國防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及我校《報考國防生指南》的具體意見執行。
9、我校組織校考省份的藝術類專業,報考我校的考生校考專業成績必須合格。考生所在省組織統考的,考生的統考成績應達到教育部要求的本科合格標準。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根據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達到計劃名額時,若專業成績并列,則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其中在河北省錄取的的工業設計專業,在控制分數線上對專業合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除工業設計之外,我校所有藝術類專業只招藝術文科類考生。不限語種。
10、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應參加所在省組織的專項測試并取得合格證,高考達到所在省當年體育專業考生文化課的最低分數線后,按所在省級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11、國防生只招收男生,其它專業(除山西省音樂表演專業舞蹈方向外)沒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12、建筑學專業和工業設計(理工類)專業的考生要求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
13、對符合條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檔考生,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統一政策執行。
14、河北省生源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報考我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按國家政策錄取,按河北省招委政策進行預科培養。學生預科學習結束后,根據其綜合成績分配專業并轉入我校相應專業學習,享受我校同年錄取新生的同等待遇。預科班學生畢業后在河北省就業。
15、我校所有專業(除外語科目外)的高考科目均要求漢語文答卷。
四、證書發放
學生畢業時頒發燕山大學具印的普通高校本科學歷證書;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燕山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標準
學費為5000元/人·年(其中藝術類、社會體育專業8750元/人·年);住宿費為800元/人·年。
六、其它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和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等等學生獎勵、資助體系,以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