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理工學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4 21:34:48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學院名稱:寧夏理工學院
學院國標碼:12544
學院地址: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山水大道學院路1號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辦學性質:國有民辦高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寧夏理工學院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國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部門相關規定,結合寧夏理工學院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專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專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院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錄 取
第六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七條 學院按照學科大類進行招生,按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考生,招生規模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統一分配,實際錄取總人數不得超過當年招生規模。
第八條 學院根據在該考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錄取時,學院將根據報考的生源情況在個別考區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九條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制定的體檢標準。
第十條 高考成績滿足寧夏理工學院在該考區錄取條件的情況下,學院將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按考生志愿投檔的省份,我院將按照志愿優先,高考分數由高到低的原則錄取)。
第十一條 學院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報考志愿安排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學院在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本科理工類學費:9900元/年(其中安全工程、汽車服務工程為聯合辦學專業,收費標準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管理部門規定標準執行);本科文史類學費:9500元/年(其中英語專業收費標準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管理部門規定標準執行);
專科理工類學費:4900元/年;專科文史類學費:4500元/年。
住 宿 費:1200元/年
第十四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952-2210016,15226229969;
傳真:0952-2210009.2210004;
寧夏理工學院網址:http://www.nxi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