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現代職業技術學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5 15:18:35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一、學院簡況
北京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性質:公辦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四、招生對象:參加2010年全國統一高考的考生
五、專業設置及學制
現開設社區管理與服務、物流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視覺傳達設計)、數控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等九個專業。各專業學制均為三年。
六、錄取原則
我院實行遠程網上錄取,以全國統一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錄取;在錄取考生時,嚴格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部門確定的錄取原則;各專業錄取男女比例無要求;對于身體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各專業無加試要求;外語考試語種不限,但入學后必須學英語;各專業間不設分數級差;在已調檔考生中,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按照考生志愿順序;對符合國家照顧政策的考生依據加分后成績錄取;北京市考生應符合我院相關專業的會考科目要求及等級要求。
七、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6000元/年,住宿費750元/年
八、學歷證書: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在教育部注冊的北京現代職業技術學院大專畢業證書。
九、相關事項
1:錄取結束后,考生可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公布的查詢途徑查詢錄取結果,我院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下發的新生錄取名冊寄發錄取通知書,“新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新生報到須知”以郵局特快專遞形式寄送。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按我院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故逾期不報到者,我院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2:考生通信地址如果有變化,必須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正式錄取前將新的通信地址、郵編、姓名、考生號、電話等信息發電子郵件至ws5688@sina.com(其它方式無效),否則,因通信地址變化而導致錄取通知書無法送達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3:新生入學后,我院將依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凡不符合國家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入學資格。
4:學院現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院獎學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規定享受伙食補貼。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學后可以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以參加學院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5:考生應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招生政策獨立填報志愿,我院咨詢意見僅供參考,任何關于考生能否錄取的預測,都不屬于我院的錄取承諾。
十、以上未盡事宜以當年國家有關規定為準。
十一、本章程由我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