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學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9-05-05 15:27:50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和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性質及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科技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四、學校代碼:10057
五、學校地址:
河西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郵編300222)
泰達校區: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第13大街29號(郵編300457)
六、學校概況及辦學特點
天津科技大學是中央與地方共建,天津市重點建設的以工為主,工、理、文、經、管、法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校創建于1958年,前身為中央部委屬院校——天津輕工業學院,2002年更名為天津科技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具有培養博士后、接收外國留學生的資格,是為軍隊培養后備軍官的簽約高校。
學校在校生18000余人,占地面積108.8萬平方米,建筑面積57.4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81億元,藏書量160余萬冊,中外期刊2000余種。學校擁有“輕工技術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有博士學位授權專業11個,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個;有一級碩士學位授權點6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39個,工程碩士學位授權領域10個,高等學校在職培養研究生學科4個,藝術碩士授權領域1個;有本科專業48個。有國家級重點學科1個,省部級重點學科6個;有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及行業技術中心10個,其中,教育部重點實驗室2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個、國家工程實驗室2個。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工1750人,博士生、碩士生導師288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教職工500余名。有雙聘院士、全國優秀教師、長江學者、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等75名。
學校堅持“尚德尚學尚行,愛國愛校愛人”的辦學思想和育人理念,把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作為生命線,堅持以學生為本和“質量立校”,建立了教學質量保障和監督體系,2008年獲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等級。在本科教育中實行導師制。學有余力的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選擇輔修雙學位專業。對于學習優秀的學生,根據學習成績、志愿以及學校條件,在入學一年后可以進行專業調整。對于特別優秀的學生,畢業時免試推薦攻讀碩士研究生。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以主管校長、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下設招生就業指導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條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的制定,以及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訂201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并由其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學校也可通過網站、招生簡章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在錄取過程中,學校將根據各省、市、自治區考生報考狀況,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做適當調整。
第四章收費標準及獎貸學金
第九條學費的收取標準為:普通類專業4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3000元/生/年(中澳合作辦學專業除外);中澳合作辦學專業按學分標準收取,每生每年約18000元。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10年新生入學須知。如政府對本年度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第十條學校設有天津科技大學獎學金、朱穎獎學金等十多項專項獎學金,此外還有國家獎學金、國防獎學金,以及企業和個人贊助的十多項獎學金,每學年獲獎學生占在校生總數的30%以上。學校還設有新生獎學金,用于獎勵高考成績優秀的新生,具體規定見《天津科技大學優秀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和臨時困難補助,以及學校、社會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設立的多項助學金,通過刻苦學習和勞動可以獲得獎勵和資助。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訂的錄取政策和相關規定,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合格標準內,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文化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錄取(藝術類專業錄取依照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公布的辦法進行)。
第十二條我校按照院校志愿順序錄取考生,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市、自治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類推。
第十三條專業錄取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
第十四條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執行本章程第二十一條之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我校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處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汽車嵌入式系統)和日語(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公共外語課程為日語(零起點)除外].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六條凡報考我校英語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我校規定的分數線。凡報考我校英語專業的天津市考生,要求其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英語單科成績等第為A,否則該專業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第十九條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按照教育部頒發的《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對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國防生錄取政策
我校為軍隊定向招收和培養國防生,與軍事院校同在提前批次錄取,招收經政審、面試、軍檢合格的考生。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10000元/生/年的國防獎學金,接受必要的軍政訓練,畢業后到部隊工作,其他各項待遇與普通學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條對于天津市考生:
1.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等8個學科成績等第均獲得A的考生,簡稱8A考生。在安排專業時,一志愿投檔的8A考生的前30名,可優先按照第十三條規定安排專業。
2.在高考分數同等的條件下(指高考分數相同):
(1)學校在退檔處理時,先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先對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
(2)學校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安排專業。
3. 通過我校文藝特長生測試且合格的天津考生,依據天津市相關錄取規定執行。獲得A級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績的基礎上增加40分安排專業,獲得B級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績的基礎上增加20分安排專業,獲得C級的考生以其高考成績安排專業。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錄取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
第二十二條對于江蘇省考生,我校普通類專業的學業水平測試要求達到必測科目4C,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各專業對選測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計劃公布的為準。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排序錄取。
第二十三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對于文藝、體育特長生,經我校考核且合格者,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錄取。
第六章報到與入學
第二十四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在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天津科技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育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并達到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頒發天津科技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科技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經我校校長辦公會審查通過,并報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0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我校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在學校招生咨詢過程中,咨詢工作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天津科技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考生可以采取信函索取招生簡章、電話咨詢或登錄我校網站瀏覽招生網頁等方式咨詢招生情況。錄取信息的查詢,考生可以通過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查詢途徑查詢,也可通過我校網站或招生咨詢電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