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流程
參加我校自主招生的新生錄取流程為:學生本人申請報名,所在畢業學校推薦,我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確定預錄取名單,經審核后上報北京市教育考試院審批確定錄取名單并公示,同時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后續管理
第八條畢業證書頒發方法
按規定修完專業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九條章程適用范圍
本章程適用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主招生。
第十條章程解釋權和執行時間
以上各項政策由北京吉利學院招生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一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60751995、60752136、60758989
傳真:010-60756736
郵編:102202
網址:(http://zs.bgu.edu.cn)
附件: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專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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