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行健職業學院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上海行健職業學院
二、就讀校址 上海市靜安區原平路55號
三、招生層次 □本科 ■ 高職 □ 專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行健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行健職業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業務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19年我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和計劃詳見招生計劃安排表
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48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8〕50號)文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19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測試安排
3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試點院校測試統一開始,具體考試時間請以準考證上注明為準。
十二、錄取規則
一、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應、歷屆高中學生,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與高校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7門科目)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折合成100分,不合格折合成50分。
(二)凡第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300分,考試時間100分鐘,內容包括文化基礎(150分)、職業與心智(90分)、專業通識基礎(60分)。
(三)專業錄取:按考生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之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即按考生填報的專業順序,如第一專業不能錄取,再考慮第二專業,以此類推。如同分,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中文化基礎、職業與心智、專業通識基礎成績。
(四)凡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須面試通過后方可報考。
(五)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錄取。
二、對具有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歷屆畢業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一)文化素質測試試行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公共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每門滿分50分,共計150分。每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合格”計50分,“不合格”但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合格”計45分,“不合格”且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仍“不合格”或未參加補考計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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