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警察學院2019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3)
2019-04-17 21:44:36網絡整理
職業技能測試由我院組織面試。
文化綜合成績(占50%)與我院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50%)相加為最終總成績,總成績為百分制,四舍五入取到小數點后兩位。
2、測試時間:
科目 |
時間 |
2019年3月16日 |
文化綜合 |
上午 |
9:00—11:30 |
職業技能測試 |
下午 |
13:00—17:00 |
3、測試地點:貴州警察學院北區綜合樓。
。ㄈ 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職業技能適應性面試內容:
1、按照我院警務化管理要求,考生面部、四肢無明顯缺陷,無殘疾,無精神病史,無傳染性疾病,尿檢合格、肝功能化驗必須在正常范圍內。
2、具有正常的溝通與交流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儀表儀態等綜合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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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考生,須持個人身份證原件做現場身份確認后,才能參加文化綜合考試和面試等相關測試,現場身份確認不合格者,不能參加任一測試環節。
(2)考生在面試時,需提交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以下項目的體檢結果:面部、四肢無明顯缺陷,身體勻稱協調,無殘疾,無精神病史,無傳染性疾病,尿檢合格、肝功能化驗必須在正常范圍內。
(3)考生在面試時,需提交考生所在學校出具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考生在面試時,應攜帶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畢業學校公章證明與原件相符。
。5)精準扶貧考生和申請免試報讀我院的中職考生,按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分類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分類招生報名資格;對違規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復查。凡上述體檢項目不合格或有舞弊行為的,學校將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且完成所有測試環節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其志愿進行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退役軍人、有特長的考生和學生干部。在招生計劃數內,如考生所報志愿專業已滿,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調劑到其他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不予錄取。
2、考生錄取進校后外語統一學習英語。
3、考生被錄取后,不予退檔。
第十一條 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 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實行獎學金制度,依據學生綜合考核成績可享受相應等級獎學金。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及省教育廳有關精神,對貧困學生給予國家或省級貧困生助學金。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 我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發給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警察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貴州警察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851-85407159,0851-85407599
監督電話:0851-85400182
傳 真:0851-85407599
招生網址:www.gzjgxy.cn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龍洞堡
請考生及時關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和貴州警察學院網站發布的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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