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體育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6 16:01:13陽光高考
3、藝術類: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專業成績使用河北師范大學的校考成績);舞蹈表演專業(面向健美操、體育舞蹈培養),專業成績使用河北體育學院、河北師范大學、滄州師范學院、吉林體育學院、邯鄲學院、衡水學院、河北藝術職業學院、宜春學院聯合校考成績);舞蹈學專業(使用省藝術聯考成績)錄取,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河北省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專業成績合格的情況下,對進檔考生,根據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如專業、文化(含加分)成績都相同者,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4、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面向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培養):
專業成績使用河北體育學院校考成績錄取,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河北省體育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的情況下,對進檔考生,根據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如專業、文化(含加分)成績都相同者,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5、體育單招(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對達到文化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按比例、分項目以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考生綜合得分相同,按照體育專項成績擇優錄取)。
第九條 對符合免試入學、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國家和河北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學院除英語專業外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院的公共外語課以英語教學為主。
第十一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收費
第十二條 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學費待定專業的學費標準以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為準。住宿費每學年500元。
第七章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
第十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體育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河北體育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聯系電話及學校網址
第十四條 學院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學府路82號(郵編050041)
招生辦電話:0311—— 85337658 85337585(傳真)
學院網址:http://www.hepec.edu.cn
招生專題網頁:http://zsxx.hepec.edu.cn
第九章招生監察
第十五條 學院紀檢監察室全面負責招生監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十公開”的要求,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原則的貫徹落實。監督電話:0311-85337562
第十章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河北體育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若本章程與國家新出臺有關政策和規定有相悖之處,則以國家新政策、規定為準。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