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5-30 10:18:12陽光高考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十七條 學費:中醫學、中醫學(中醫全科醫學)、針灸推拿學、護理學、中藥學、藥學、中藥資源與開發、藥物制劑、藥事管理、康復治療學10個專業及方向按醫學類收費,16500元/人/年;生物制藥、制藥工程、應用心理學3個專業按理工科類收費,15000元/人/年;市場營銷、國際經濟與貿易、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管理)、公共事業管理(醫療保險)、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5個專業及方向按人文社科類收費,14000元/人/年。住宿費:1500元/人/年。
各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核定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 學院設立獎學金、助學基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國家和江蘇省政府每年提供獎學金和助學金。專款專用于優秀學生和經濟困難學生。
第七章 證書及頒發辦法
第十九條 證書類別: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畢業證書;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 證書頒發辦法:凡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完成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取得本專業規定的學分后,準予畢業,畢業時頒發國家認可的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第二十一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sb.hlxy.edu.cn
2、招生微信公眾號:hlxyzsb
3、招生咨詢電話:0523-82120000,4001800990
4、通信地址:江蘇省泰州市中國醫藥城學院路6號,郵編:225300
5、E-mail:zsbtcm@126.com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2019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項,按照教育部和江蘇省招生政策及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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