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委關于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9-06-07 20:38:59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省招委關于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鄂招委〔2006〕6號
有關高等學校,各市、州、縣、神農架林區教育局:
為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湖北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藝術類專業考試
(一)湖北省聯考專業及有關事項
1、湖北省對美術類本科、高職(?)專業和非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進行全省統一聯考。
2、美術類專業聯考科目為三門課: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寫(50分),聯考時間為2006年12月9日。
3、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中南民族大學、湖北美術學院、湖北工業 大學和武漢科技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可以在我省聯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加試專業科目。其他在鄂高校美術類本科專業均不再由高校自行加試專業科目,錄取時使用的專業成績即為聯考成績。
4、省外高校和教育部公布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見附件一,以下簡稱“31所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可以使用我省聯考合格考生的聯考成績,也可在我省聯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自行加試專業科目,確定本校合格考生。凡在我省設置考場的藝術專業考試均應接受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由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考點。高校要在2006年12月5日前,將本校專業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要求和工作程序等函告湖北省教育考試院,以便統一安排考場,逾期不報的,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將不安排考點。未經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認可而在我省自行組織的考試,我省將不承認其考試結果。
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一般應安排在2007年元月6日以后進行,3月底前全部結束。
5、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的美術類本科、高職(?)專業均直接使用我省聯考合格考生的聯考成績,不能自行組織專業加試,錄取時使用的專業成績即為聯考成績。
6、省內外所有在鄂招生的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聯考合格考生的聯考成績,不能加試專業科目,錄取時使用的專業成績為聯考成績。31所院校招收美術類高職(?)專業,可以使用我省聯考合格考生的聯考成績,也可在我省聯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自行加試專業科目,確定本校合格考生。
7、非美術類高職(?)專業實行聯考的專業有:音樂教育類專業、聲樂表演類專業、器樂表演(鋼琴)類專業、舞蹈表演類專業、音像制作類專業、播音與藝術主持類專業和影視表演類專業,各類專業考試總分為200分。聯考時間為2007年2月9日至11日。招收以上高職(專科)專業的省內外高校均應直接使用聯考合格考生的聯考成績,院校不再自行加試專業科目。31所院校招收以上非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可以使用我省聯考合格考生的聯考成績,也可以由院校單獨組織專業測試并根據本校測試成績確定合格生源。
8、全省聯考由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協調,并加強對考試、命題、制卷、評卷和登分等關鍵工作環節的管理、監督和指導。美術類聯考辦公室設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非美術類高職高專聯考辦公室設在湖北藝術職業學院。各類聯考都要成立聯考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制定聯考工作實施細則,在考試前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非聯考專業及有關事項
對我省聯考未涉及到的藝術專業,除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外,可由高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若學校不自行組織專業考試,可以認可藝術本科(一)和經省招辦同意的藝術本科(二)高校的同層次、同專業合格證。獨立學院和民辦院?墒褂盟囆g本科(一)和經省招辦同意的藝術本科(二)高校的同層次、同專業合格證。高校使用其他高校同層次、同專業合格證要報省招辦同意后執行。
二、招生計劃
1、31所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以不在我省安排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31所院校的藝術類?茖I和其他高校的本科、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須在我省安排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2、為方便我省考生報考藝術類院校(專業),省招辦將集中公布2007年在鄂招收藝術專業院校的專業目錄。請各有關高校在2007年元月10日前將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章程寄送湖北省招辦。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要按照教育部藝術類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填寫,同時要注明該專業是否為美術類專業,非藝術類專業不得作為藝術類專業報考。(具體格式見附件二)
三、專業合格標準的確定和合格證的發放
1、我省統一劃定聯考專業本科、高職(專科)合格控制分數線。達到聯考合格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即為聯考合格,省招辦將在湖北招生信息網上集中公示聯考合格考生名單,不再單獨給聯考合格考生發放聯考合格證。錄取時,使用湖北省聯考成績的美術類本科、高職(?)專業及非美術類高職(?)專業,均統一執行省劃定的聯考專業合格控制分數線。
2、在我省美術類聯考基礎上加試專業科目的高校須在我省美術類聯考合格生源中發放專業合格證。高校不能給美術類聯考未合格考生發放合格證,給聯考未合格考生發放的專業合格證,錄取時不予承認。
3、自行發放專業合格證的院校,確定的各專業合格人數不能超過本校在鄂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倍;專業合格證不能打通使用,只能在本校專業合格生源中錄取,不能錄取聯考合格、但沒有本校合格證的考生。
4、高校在網上通過“湖北省藝術合格信息報送系統”向湖北省招辦報送藝術合格信息。報送藝術合格信息的具體操作辦法和上報時間另文通知。省招辦集中公示高校藝術專業合格考生信息。
四、錄取有關事項
1、藝術類專業錄取批次保持2006年的結構不變,即藝術本科(一)、藝術本科(二)、藝術本科(三)和藝術專業高職高專。藝術本科(一)安排在第一批本科錄取前錄取,藝術專業高職高專安排在第四批高職高專錄取前錄取。
2、全省所有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包括報考31所院校),均需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聯考;聯考成績達到省統一劃定的聯考合格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才有資格參與美術類專業錄取。
3、考生報考省內外高校(31所院校除外)的非美術類聯考高職(?)專業,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非美術類專業聯考,不用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專業測試;聯考成績未達到省統一劃定的聯考合格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參與相關專業錄取。
4、31所院校的本科和高職(?)專業、武漢科技學院的藝術設計(服裝與表演、廣告設計與表演方向)本科專業、武漢體育學院的表演(體育舞蹈)本科專業、江漢大學的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形象設計)本科專業、武漢職業技術學院服裝設計(服裝表演與設計)專業、湖北藝術職業學院的舞蹈表演和影視表演專業自行劃定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上述學校(專業)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須在錄取前報湖北省招辦備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其他高校的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均執行全省統一劃定的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第二批本科(二)錄取控制分數線60%,高職(?)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綜合考慮后確定。
5、對使用聯考成績的藝術專業,錄取時綜合高考文化考試和聯考兩部分成績后按一定比例投檔。投檔成績為文化成績×40%+聯考成績×60%,投檔比例在1∶1.5以內。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聯系方式:
地址:武漢市武昌東湖路147號郵編:430077
聯系電話:027-68880270、68880269(傳真)
湖北省招辦聯系方式:
附件一:教育部公布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名單
中央戲劇學院 中央美術學院 中央音樂學院 中國音樂學院 北京電影學院北京舞蹈學院 中國戲曲學院 天津音樂學院 天津美術學院 魯迅美術學院 沈陽音樂學院 吉林藝術學院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戲劇學院 南京藝術學院 中國美術學院 景德鎮陶瓷學院 山東藝術學院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 湖北美術學院 武漢音樂學院 廣州美術學院 星海音樂學院 廣西藝術學院 四川美術學院 四川音樂學院 云南藝術學院 西安美術學院 西安音樂學院 新疆藝術學院 解放軍藝術學院
附件二:2007年普通高校藝術專業在鄂招生專業目錄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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