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06高考藝術類省統考完全服務指南(2)
2019-06-10 13:36:10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關于志愿填報
(1)文科音樂、美術、體育類的考生,除了可以報考本類別院校(專業)外,還可以兼報文史類的其他院校(專業);報考理科音樂、美術、體育類的考生,除了可以報考本類別院校(專業)外,還可兼報理工類其他院校(專業),其余類別之間不可兼報或跨報,也就是說,例如,報考文科美術的考生,既可以報考美術院校(專業),也可報考文史類的院校(專業)。
(2)專業考試成績不合格的文科音樂、美術類考生或理科音樂、美術類考生,可以直接填報文史或理工類院校、專業志愿。
關于錄取
(1)根據教育部規定,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專科(高職)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專科(高職)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應低于當年省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本科二批或高職高專批(文史或理工)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
舉例來說,如果當年理工類本二的錄取分數線是400分,那么,選擇理科科目考試的音樂、美術類考生的文化分,也一定要在240分以上,才能被相應本科院校錄取。
所謂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是指中央戲劇學院等純藝術院校,本報今天在海峽網教育頻道(http://www.csnn.com.cn/edu)公布這31所藝術院校名單。
(2)從今年起,數學成績首次全部計入其文化成績的總分。
(3)必須指出的是,今年藝術類招生取消了師范類和非師范類的區別,簡章指出,錄取方法均為: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都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高招辦一次性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院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由招生院校按事先向社會公布的各專業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4)兼報文史、理工類院校(專業)的文科、理科音樂、美術類考生,應根據錄取進程先參加音樂、美術類專業錄取,待所填報音樂、美術類專業志愿批次錄取全部結束后,再并入文史或理工類專業錄取。
兩個貼心提醒
(1)考生在4月20日開始憑本人專業準考證到招辦領取成績通知單。
(2)考生咨詢電話:
美術類:0591-87893124;0592-2062977
音樂類:0592-2182404;0592-2182405
省高招辦咨詢電話:0591-87819345,87843064
省招生監察舉報電話:0591-8784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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