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6-28 21:53:19陽光高考
第十九條 對浙江、上海考生,執行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規則,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否則作退檔處理。在高考總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以當地省同分排序規則為依據安排專業。
第二十條 南開大學與有關省級招辦協商部分專業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相關專業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主修專業及轉專業范圍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關專業,可以輔修其他類專業或修讀雙學位。
第二十一條 南開大學保送生招生、自主招生、高校專項招生、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藝術類招生、港澳臺招生依據教育部、。ㄖ陛犑、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專業及優惠分值和考生與學校簽訂的協議開展錄取工作。
第二十二條 按照外語類保送生、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普通類專業學習。
第二十三條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開展錄取工作。
第二十四條 民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及國家專項的錄取參照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五條 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使用英語教材進行教學的相關專業志愿時,要慎重考慮該專業對英語水平的特別要求。南開大學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要求英語語種考生。
第二十六條 醫學院各專業僅錄取填報其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七條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新生報到時,南開大學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南開大學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南開大學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各。ㄖ陛犑、自治區)的錄取工作結束后,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附 則
第三十條 根據國家和天津市有關文件精神,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預定為:軟件工程專業一、二年級5800元/年,三、四年級12000元/年;繪畫專業15000元/年,視覺傳達設計和環境設計專業12000元/年;城市管理專業第三學年赴英國格拉斯哥大學修讀課程,境外費用學生自理,其中學費大約1萬英鎊;其他專業學費是5200—6200元/年。如遇國家和天津市調整收費標準,則執行新規定。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一般為700-1200元/年。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南開大學2019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南開大學將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咨詢電話:022—23504845
紀檢監察舉報投訴電話:022-85358551 郵箱:jjjc@nankai.edu.cn
南開大學網址:http://www.nankai.edu.cn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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