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汕頭大學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簡章
2020-02-01 11:54:30網絡整理
汕頭大學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廣東省高水平建設的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廣東省、李嘉誠基金會三方共建的公立大學。
學校借鑒世界一流大學的先進理念和做法,深化教育改革,以建成國內先進、國際知名的重點大學為目標,引進海外優質教育資源,已成為在辦學理念、人才培養模式、師資團隊和管理模式等方面高度國際化的現代化高等學府。
學校辦學水平得到國內外認可,知名度越來越高。2006年成為中國高校第一個CDIO國際工程教育合作組織成員;2012年成為亞洲第一所工商管理類本科專業通過歐洲管理發展專業認證體系EPAS國際認證的高校;2015至2019年連續五年進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行榜。
學校實行國際基準學分制,實施英語提升計劃,學生在境外交流和求職應聘時具備更強競爭力。積極擴展國際學術交流和合作,目前已與英國牛津大學、美國密歇根大學、加拿大麥吉爾大學、愛爾蘭都柏林城市大學、法國巴黎政治學院、德國杜塞爾多夫應用科技大學、以色列理工學院、瑞典西部大學、立陶宛ISM經濟管理大學、日本神戶大學、韓國延世大學、澳大利亞南十字星大學、新西蘭懷卡多大學、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等20個國家及港澳臺地區的逾70所著名大學建立密切的學術交流合作關系,實施了本科生、研究生交流計劃。
熱誠歡迎香港學生第一志愿報考汕頭大學!
一、招生專業計劃
本年度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36人。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汕頭大學2020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本科專業計劃》。
二、報名
(一)報名資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并參加當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的考生均可報名。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報讀內地普通高等學校采取網上預報名及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考生在2020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間登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預報名后,3月10日至28日(星期日及香港公眾假期除外)考生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進行現場報名確認。預報名時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考生資料、監護人、就讀學校、報考志愿等),填寫獲獎經歷、個人經歷等內容,并于5月31日前上傳學習概覽至預報名系統。
考生須按要求提交打印好的報名表格、相關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及學習證明材料(獲獎經歷、個人經歷等),并繳付報名費用。
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托他人憑考生身份證件影印本(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代理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托書、考生電子照片(JPG格式,像素168*240,文件大小35K以內。如考生已將照片上傳至預報名系統則無需提交)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并進行確認,每位代理人只可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校長推薦計劃表格及相關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學在5月31日前上傳,逾期不予受理。
(三)填報志愿
有意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網上預報名時需填報我校。每位報考者最多可同時填報我校4個專業志愿。
三、面試
我校根據考生報考材料,對考生進行審核,不再組織面試。
四、錄取
(一)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踐等情況,并依據教育部核準的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最低錄取標準:
除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外,最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可為四門核心課程的分數之和須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門科目的分數不得低于2分(含)。
(二)投檔與錄取
7月中旬香港考試評核局向聯招辦提供考生成績,7月下旬由聯招辦將達到最低錄取標準的考生檔案按照考生志愿順序投至考生所報讀的學校,我校通過網上錄取系統確定擬錄取名單并提交至聯招辦,由聯招辦審核確定錄取名單。7月底,如我校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計劃,將通過征集志愿進行補錄。補錄的考生其成績不得低于教育部確定的最低錄取標準。
(三)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五、入學與體檢
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報到。入學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的規定為準,相關要求詳見《汕頭大學2020年華僑、港澳臺本科新生入學報到注意事項》。
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學費和雜費
被我校正式錄取的學生入學注冊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2020級新生收費標準:
(一)學費:5510----7660元/生·學年。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詳見《汕頭大學2020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本科專業計劃》。
(二)住宿費:900----1800元/生·學年。
七、畢業頒證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汕頭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汕頭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中國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汕頭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515063
聯系人:區老師、林老師、張老師
電話:86-754-86503666
傳真:86-754-82510510
電子信箱:o_zsb@stu.edu.cn
學校網址:www.stu.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s.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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