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3)
2020-05-26 12:38:14本站原創
第六章 監督機制及復核申訴
第十七條 監督機制
學校成立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我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行“考錄分離”的原則。健全監督機制,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部門和考試監督組對該項工作考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進行,接受社會的監督,確?荚、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人員團隊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組成。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按規定禁止參與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第十八條 申訴復核
考生本人對成績如有疑問,可按規定向我校提出申訴及成績復核申請。
。ㄒ唬┥暝V復核范圍:僅限是否為本人答卷以及得分有無漏判、成績合成有無差錯等,不涉及評分標準寬嚴程度的掌握。
(二)申訴復核時間:成績正式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ㄈ┥暝V復核程序及規定: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注明姓名、考生號、核查理由,經所在學;騿挝煌獠⒑炞稚w章后,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郵箱,紙質版郵寄到學校,并電話聯系確認。
。ㄋ模┥暝V復核工作由主考學校組織專人進行,并將結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七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收費政策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學分制實施實際,實行按學分計收學費。根據魯發改成本[2019]806號文件規定,各專業學費由專業注冊費和課程學分學費組成。文科類普通專業4800元—5280元每年,理科類普通專業5000元—5500元每年。其中專業注冊費按省發改委批復標準收取,課程學分學費按照學生實際修讀課程的學分數收取。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學校將按照省發改委新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退費政策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 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在校大學生應征入伍可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第二十二條 資助政策
為了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在校的正常學習,學校采取如下資助措施:一是辦理貧困生助學貸款;二是設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對家庭困難、學習刻苦的學生進行重點資助;三是設立若干勤工助學崗位,對家庭困難的同學提供資助。
第八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三條 資格復查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組織對照招生考試過程錄像逐一對學生進行身份確認,并采取考試、核查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對所有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發現有違規作弊行為的考生,及時報上級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有替考、組織作弊等涉嫌違法犯罪的,立即報案,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條 證書頒發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生待遇
被我校錄取的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學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在校期間享受相同的待遇,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相同的學歷證書。
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考生單獨設置人才培養方案,采用2-6年彈性學制,教學安排根據實際報名、考試及錄取情況單獨編班或另行安排完成教育培養。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沒有任何派出機構和招生代理。對以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農村和貧困地區等網絡條件不足或不具備智能終端的考生可主動向我校聯系提出申請,學校將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為考生免費提供考試條件保障。
第二十八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咨詢方式和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1-86335555
學校網址:http://www.sict.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sict.edu.cn
E-mail:sdsyzs@163.com
通信地址:濟南市旅游路4516號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
郵編:250103。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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