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3所高校將向29個縣(市、區)招收農村生
2020-05-27 08:52:54網絡整理
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20年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全省23所本科院校面向29個縣(市、區)招收625名農村學生。
實施范圍
淳安縣、溫州市洞頭區、永嘉縣、文成縣、平陽縣、泰順縣、蒼南縣(含龍港市)、武義縣、磐安縣、衢州市柯城區、衢州市衢江區、龍游縣、江山市、常山縣、開化縣、岱山縣、嵊泗縣、天臺縣、仙居縣、三門縣、麗水市蓮都區、龍泉市、青田縣、云和縣、慶元縣、縉云縣、遂昌縣、松陽縣、景寧縣。
招生對象
符合以下條件學生均可報考:
(一)具有上述縣(市、區)的農業戶口戶籍,并具有當地完整的高中階段連續學習經歷和學籍。戶口性質按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前認定。
(二)符合當年高考報名條件。
招生院校
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寧波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理工大學、溫州醫科大學、浙江海洋大學、浙江農林大學、浙江中醫藥大學、中國計量大學、浙江萬里學院、浙江科技學院、浙江財經大學、嘉興學院、浙大城市學院、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杭州師范大學、湖州師范學院、紹興文理學院、溫州大學、浙江外國語學院、浙江傳媒學院等23所高校。
招生計劃
全省安排625名本科計劃。
分縣(市、區)計劃
分校計劃
各校計劃不對應分配至各縣(市、區),均面向有關縣(市、區)招生。
招生專業由高校從本校具有特色的專業中確定。高校可根據專業辦學條件,合理確定各專業的最多錄取人數,并在招生計劃中公布。
招生辦法
(一)志愿設置與填報。
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志愿單獨設置,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一所高校的一個專業(類)作為一個志愿單位,考生可填報不超過30個志愿。考生須符合擬報考高校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成績須達到我省普通類第一段線。
考生填報志愿前,須認真仔細查看高校招生章程,了解擬報考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范圍及其他各項具體招生要求,確保本人符合相應條件。如未按相關要求填報而造成不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填報時間與普通類提前錄取的填報時間相同。
(二)資格審核。
志愿填報結束后,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部門對已填報志愿考生進行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予投檔錄取。
審核結束后,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按規定將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戶籍地信息分別在工作網站或指定平臺和所在中學網站以及班級公示,并按規定報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公示(網站:www.zjzs.net)。
(三)投檔錄取。
錄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最后一天進行。以考生符合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各縣(市、區)招生計劃,分數從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順序檢索,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專業和高校,即投檔到該專業該高校。生源仍不足的,剩余計劃轉入普通計劃錄取。各縣(市、區)錄取總數不超過地方專項計劃數。
工作要求
地方專項計劃招生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暢通農村和困難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所采取的重要舉措之一。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認真落實地方專項計劃各環節工作防疫措施,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安全平穩實施。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充分運用各類新媒體特別是政務新媒體,將相關招生政策內容周知廣大考生。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規范做好資格審核工作,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完善審核形式、精簡審核流程,著力實現“數據多跑路、考生少跑腿”。對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地方專項計劃投檔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對有關學校、單位和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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