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0-05-27 14:25:34本站原創
第五章 錄取
一、 錄取
(一)錄取原則
實行由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學院劃定各類別錄取資格線,低于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專業確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統籌安排。若所報專業已滿,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以錄取。
如個別專業生源不足,學院將根據考生報考情況適當調整專業計劃,將剩余計劃調至其它專業使用。
(二)免試錄取
1.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的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可向我校申請免試入學。
2.申請免試的考生于5月22日前將材料郵寄到我院:一是《山東省2020年高等職業學校單獨招生考生免試申請表》,二是有關獲獎證書及各類資格證書、聘用合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所報專業類別應與獲獎的專業相近。經我院審核通過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
3.申請免試入學考生免收報名費。
(三)錄取結果的公示
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成績及考生身體狀況提出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學院將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于6月8日前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審批結果,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可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本人成績及錄取結果。
根據省教育廳有關通知精神,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參加山東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錄取。未被我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四)報到和復查
1.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與參加高考的考生統一時間入學,學生須憑錄取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內到我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2.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規定進行政治、健康等方面復查和成績復測。
3.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學籍規定》處理。
二、退役軍人錄取及培養
退役軍人錄取原則按專業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培養方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擴招后高職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職成廳函〔2019〕20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職院校擴招和學生培養管理的通知》(魯教職函〔2019〕9號)文件要求實施。
第六章 其他
一、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二、 按照學分制收費。學費、住宿費的收取及退費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山東省財政廳相關收費文件規定執行。
三、 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制度
(一)獎學金、助學金:學院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實行助學金、獎學金制度。
(二)勤工助學:為使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設立勤工助學崗位。
(三)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學院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協助辦理助學貸款。
(四)學校為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設立綠色通道。
四、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
學校名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五、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單獨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六、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七、 本章程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八、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
九、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67892888、67892886、89709885、89709888
傳真:0531-67892888
監督電話:0531-89709799 郵編:250103
網址:www.sdcjxy.com郵箱:zsglk2002@163.com
校址:山東濟南市旅游路4657號(旅游路東首)
附件一:分專業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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