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0-05-28 12:52:22本站原創
第五章 報考與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招生條件:
已通過山東省 2020 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報名的考生均可報考。2020 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面向我省中職畢業生和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含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開展;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我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展。
單獨招生允許中等職業學校考生跨春季高考類別報考。
第十六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英語專業要求英語語種,不加試口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但入學后學校開設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七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體檢:考生需按高考報名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安排,按時到指定的地點進行高考體檢。錄取后學校進行身體復查,因弄虛作假導致體檢結論與其本人身體狀況不符者,將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報名時間為2020 年5月21日—24日。考生須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http://wsbm.sdzk.cn/gzdz/)報名。
第二十條考試:
(一)考試類型
按照考生類別分別進行命題和組考,考生按報名類別參考。
1.單獨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含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
2.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二)考試科目
1.單獨招生的考核內容包括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能兩部分。文化素質(占50%)主要考察考生的語文、數學和外語基礎知識;專業技能(占50%)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素養、專業技能和專業培養潛質。
2.綜合評價招生的考核內容包括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兩部分。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占70%)主要依據為考生高中階段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賦予一定分值。職業適應性測試(占30%)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等,包括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質、交流合作能力、邏輯思維能力以及考生的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職業傾向等。
(三)考試方式
所有考試均采用網上測試的方式進行,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以及網上測試的平穩高效,特提出以下考生須知:
1.考生須按照考試系統要求進行信息采集、身份認證等。
2.考生須準備pc電腦,臺式機要求單獨配兩只高清攝像頭,筆記本可用機器自帶攝像頭和一只高清攝像頭。
3.考生端需要具備滿足網上測試網速要求的無線網絡或移動網絡,且流量充足。
4.考試系統、登錄網址及考試模擬時間請關注學院官網或招考信息發布。
第二十一條 錄取原則:
按照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文件精神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一)單獨招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及各科類和各類別招生計劃,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擇優錄取;
(二)綜合評價招生: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考生綜合成績包括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成績和學院考核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形成。其中,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占70%、學院考核成績占30%。
第二十二條 專業計劃調整原則:
(一)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根據各科類錄取分數線上考生志愿調整各科類計劃,當某科類考生生源不足時,將該科類剩余計劃調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科類。
(二)師范類專業:根據省教育廳審核后計劃執行,不再增加,若報名考試人數低于計劃數,經我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合理設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剩余計劃調整到其他生源充足專業或科類。
報名單獨招生的考生,根據各專業計劃數,按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考生因受分數限制所報第一專業志愿已滿的,則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若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同意服從調劑的考生,則調劑到其他同科類專業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報名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根據各專業計劃數,按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考生因受分數限制所報第一專業志愿已滿的,則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若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同意服從調劑的考生,則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三)中外合作、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類專業:根據各專業(類)錄取分數線上考生志愿調整各專業(類)計劃,當生源不足時,將剩余計劃調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科類。
第二十三條 免試條件: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并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可直接向我院提出免試申請,提供相關材料,經學校同意并經公示無異議后進入對口專業學習。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報名考試費:根據省物價局(魯價費函【2016】95號)文件規定執行。繳費時間及方式將在濰坊工程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zs.wfec.cn)上公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需按時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學費收取標準:文史類專業4800元/學年,理工類專業5000元/學年。具體收費標準按山東省發改委有關政策執行。
中外合作、校企合作類專業按山東省物價局批復標準執行。
學生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統一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 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獎助學金項目:國家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人)、國家及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每學年5000元/人)、山東省政府獎學金(每學年6000元/人)、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學年2000-4000元,占學校總人數的14%)、學院獎學金(一等獎學金1000元/人、二等獎學金800元/人、三等獎學金500元/人)、院長獎學金(3000-5000元/人)、白博恩獎學金(1000/人),總獎助面達到30%以上。
第二十八條 綠色通道:每年新生入學時,學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綠色通道”制度。大力簡化“綠色通道”辦理手續,壓縮從申請到獲準進入“綠色通道”時間,財務處、后勤服務處、學生處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為學生提供“一站式”服務。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將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措施予以資助,不讓一名新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九條 新生持濰坊工程職業學院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準考證、身份證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一周內不報到或者請假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和入學資格等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有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濰坊工程職業學院 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二條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學生待遇
依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已被我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第三十三條招收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學制、修業年限及教學安排。
學生的學制為3年,修業年限為2-4年。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與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學生證書相同。
教學安排按照“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原則。根據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培養規格,分類編制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單獨編班,實行分類教學;創新教學組織形式,實行工學交替、彈性學制和彈性學期制;堅持集中教學和分散教學相結合,采取適合成人、方便就學、靈活多元的教學模式;與行業企業聯合開展教學,實施學徒制、訂單式等人才培養模式;創新考核評價方式,銜接“1+X”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重視技能考核,培養一技之長。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濰坊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東省青州市云門山南路8979號郵政編碼:262500
聯系電話(傳真):0536-3276917 3276312
監督電話:0536-3857602
學院網址:http://www.wfec.cn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