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1 18:35:37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2020年,合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共有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舞蹈教育、藝術教育、藝術設計、舞蹈表演、英語教育、圖書檔案管理、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酒店管理、大數據技術與應用14個專業招生。其中,藝術教育專業主要培養書法教育方向人才。具體招生計劃按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第九條對于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根據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按照高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完成全部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后,若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則根據考生的第二專業志愿,按照高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依此類推,進行后續專業志愿錄取。完成全部專業志愿錄取后,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依然無法滿足,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由學校將其調劑到相應有空余計劃的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條進檔考生安排專業時,投檔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高低依次錄取;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錄取,單科順序排列:語文、數學、外語。
第十一條報考我校英語教育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語種須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第十二條報考我校音樂教育、美術教育、舞蹈教育、藝術教育、藝術設計、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專業考試相應模塊的考試且合格。錄取時,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據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依據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三條大數據技術與應用專業限招理科生。
第十四條各專業的體檢標準嚴格按國家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有明顯身體缺陷不適合從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報考我校師范類專業。
第十五條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收費及獎助標準
第十六條學費標準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教育廳(皖價行費【2000】259號和(皖價行費【1999】240號)”文件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發改委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為準。
第十七條學校積極實行獎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對品學兼優學生和經濟困難學生分類予以獎勵與資助,并為貧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條學校網址:http://www.hfpec.edu.cn/,
招辦網址:http://zsb.hfpec.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51-62520127,0551-62520128,15255187603。
招生監督電話:0551-62520121
招生微信公眾號:HFYZ-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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