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11:28:05高考網整理
第十九條在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滿的條件下,不拒絕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條第一志愿錄取的考生,專業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先”進行,非第一志愿錄取的考生,專業志愿分配在缺額專業計劃中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綜合評價錄取按照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基本原則錄取,但錄取總人數控制在省教育廳下達的綜合評價計劃之內,錄滿為止。待學生報到入學后,由學校根據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需求,按照學生的特長和意愿,由學校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
第二十二條認真執行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三條特長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及省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我院有農業工程、園林工程、食品工程、環境工程、畜牧工程、信息工程、中醫藥與健康管理、財經商貿等8類專業群,23個專業可供考生選報。
第二十五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廳規定的形式公布。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等復查工作。對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二十七條學費執行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物價局、甘肅省財政廳統一核定的標準。學費標準為:4500元/人?學年。
第二十八條為體現因材施教原則,充分發展學生專業特長,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提高學生培養質量,被我院錄取且高考文化課成績高的新生可申請轉專業,具體細則按照《甘肅省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學院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獎勵經濟困難但能自立自強的優秀特困生;經濟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院提供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三十條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電話:0931-4673806,傳真:0931-4673806,E-mall:gnzyzb@126.com。學院地址:蘭州市城關區段家灘路425號,郵編:730020,學院網址:http://www.gscat.cn。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院招生工作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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