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16:39:04高考網整理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為了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設立了優秀新生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為特別困難、比較困難、一般困難三個等級。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普通高考錄取原則(內蒙古自治區除外)
(1)分數優先原則,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優先滿足高分考生專業志愿。
(2)優中選優原則,對于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考試科目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語文。
(3)完成院校計劃原則,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時,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完成專業計劃原則,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未被所報專業錄取的情況下,依據分數高低調劑到學校未錄滿的專業。
3.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志愿清執行,具體要求以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本年度相關文件為準。
4.對有政策照顧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5.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未能按專業志愿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6.吉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統一考試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考試科目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語文。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未被所報專業錄取的情況下,依據分數高低調劑到同一科類未錄滿的專業。
第十三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aii.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東風大街9999號
聯系電話:0431-85124395
聯系人:陳老師
第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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