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6 12:14:03高考網整理
武漢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條為了落實依法自主辦學,促進學院可持續發展,規范學院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中文名稱:武漢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英文名稱:WuhanElectricPowerTechnicalCollege;學院國標代碼:12981;湖北省院校招生代碼:9600;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89號,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三條學院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面向全國招生,學制三年。學生畢業后授予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文憑。
第四條學院招生工作接受各省級招辦、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學院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五條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招生領導小組為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領導學院的招生工作,研究和制定學院招生工作有關政策,并對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做出決策。招生就業處為學院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之一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在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招生就業處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院干部和教師中挑選招生工作人員參與學院的招生宣傳、錄取工作。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七條學院根據辦學實際,制訂生源分省分專業計劃。當年招生計劃報省公司、國家電網公司、湖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批準備案后,由學院招生就業處在上級部門規定時間內將生源分省分專業計劃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辦公室,并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學院通過湖北招生信息網(http://zsxx.e21.cn/e21html/)、《湖北招生考試》雜志、校園網(http://www.whetc.com)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公布錄取結果。
第九條招生對象:凡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參加高考,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湖北省:普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的考生均須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中等職業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成人中專)畢業生必須報名參加“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職畢業生技能高考”。
第十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招生工作體制。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實施網上異地遠程錄取。
第十一條學院錄取的考生應填報有我院志愿,在各省(區、市)劃定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當地省招辦的政策進行調檔。
第十二條對擬錄取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確定錄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考生成績在允許調劑的專業范圍內調劑錄取。凡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未明確表示服從專業調劑者,一律視為不服從專業調劑。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其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情況下,學校將予以退檔處理。(在同一科類中存在有多個不同投檔單位時,“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是指在同一類別投檔單位中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據志愿順序檢索,分配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