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郵電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2021-04-20 09:53:58北京郵電大學
四、選拔程序
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并組織相關專家參與審核選拔。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選拔程序。
1.對于完成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網上報名的考生,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后,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根據考生的報名材料以及整體的報名情況等綜合考慮,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入選考生名單于2021年5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考生也可通過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查詢個人結果。
2.我校將根據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數及各省份入選考生人數,確定在各省份的高校專項招生計劃,并于6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五、錄取辦法
1.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且須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試相關規定單獨填報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志愿,在該志愿中填報“北京郵電大學”。考生須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
我校根據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的高校專項招生計劃,對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對于2021年高考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該省份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
3.我校將在錄取時結合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填報的專業志愿等情況安排專業。
4.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在高考成績出分且高考志愿填報完成后一周內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根據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考生信息反饋通知要求按時向我校招生辦公室反饋相關信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須通過傳真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說明情況。
六、其他
1.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嚴格監督選拔程序,加強監督制約機制,嚴防權力尋租。我校監察處郵箱:jjjc@bupt.edu.cn;電話:010-62281998。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進行培訓、招生的相關活動,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嚴禁與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
2.考生和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報送相關材料。依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我校將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有關省份招生考試機構進一步處理。
3.各位考生、家長應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認可本簡章所述的報名、選拔及錄取等有關要求后再進行報名。
4.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準。
5.本簡章由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sb.bupt.edu.cn
咨詢電話:010-62282045,62285045
傳真:010-62283407
電子郵箱:zsb@bupt.edu.cn
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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