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21-04-20 10:50:54江南大學
江南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江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是一所在國內有影響力、國際有知名度的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大學。江南大學源起1902年創建的三江師范學堂,于1958年整建制遷至無錫建校。無錫位于太湖之濱,是中國最具經濟活力城市之一,GDP超萬億,人均GDP連續多年位列全國第二,連續三年蟬聯內地城市宜居競爭力第一位。學校占地面積3250畝,曲水流觴、設施先進、功能齊全,曾獲教育部校園規劃一等獎,被譽為“中國最美麗的大學”之一。學校是教育部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中國大學評價》排行榜中,2021年江南大學位列全國第45名。
為深入貫徹中央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關于2021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3號)文件精神,學校2021年將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組織領導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江南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組織實施。
二、招生計劃和專業
我校高校專項招生計劃不少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2%(104人,最終以教育部下達為準)。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人數等生源情況確定具體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報送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最終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具體招生專業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見下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收理科考生,其中新疆招收普通類理科考生。
三、報考條件
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